截至目前,安泰集團(600408)尚未對上交所發出的問詢函作出回復。
此前1月25日,安泰集團披露了2016年年報,但這份在上市煤炭企業中最早被披露的年報,卻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隨之而來的是來自上交所的事後審核問詢函。這份問詢函涉及的問題達16個之多,其中包括在2016年行業明顯回暖的背景下仍報虧5.8億元,以及關聯方經營性佔款等問題。
實際上,安泰集團的2014年財報、2015年財報均被出具了“非標”審計報告。屢次被“非標”審計報告強調的事項,是大股東控制的關聯方佔款的問題。2015年,安泰集團通過重大資産置換等方式解決了關聯方非經營性佔款問題,但對於關聯方的經營性佔款問題,關聯方一再提出延長還款期限。時至今日,關聯方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下稱:新泰鋼鐵)訴訟纏身,甚至於不少案件到了執行階段,法院卻發現新泰鋼鐵“無可供執行的財産”。
年報遭問詢
1月25日,安泰集團披露了2016年年報。作為37家上市煤炭企業中首個正式披露年報的公司,安泰集團給出的卻是一份虧損財報。這份財報顯示,去年安泰集團實現營業收入33.85億元,同比增加42.84%;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82億元,與上一年度3790萬元的凈利潤相比,由盈轉虧。
這樣的業績顯然難以令投資者滿意。安泰集團是山西省三大焦化龍頭企業之一,旗下主要産品為焦炭和H型鋼。實際上,去年國內焦炭、鋼鐵産品普遍出現了上漲,大部分上市煤企、上市鋼企都預告了去年業績將出現好轉。
根據財報,去年全年,安泰集團共銷售焦炭153.82萬噸、型鋼70.32萬噸。以此測算,2016年安泰集團焦炭産品營收佔主營業務收入的46.68%,型鋼産品營收佔主營業務收入的46.45%。其中,焦炭産品去年毛利率為7.03%,型鋼産品去年毛利率為2.85%,分別較上一年增加3.12%和減少3.64%。
在型鋼産品價格出現上漲的情況下,為什麼毛利率還會出現下降?在安泰集團披露2016年年報後不久,上交所發出了事後審核問詢函。該函件涉及的問題多達16個,其中,型鋼去年産品毛利率的下降被單獨提出,上交所要求安泰集團結合銷售經營模式、原材料及産成品銷售價格變動情況等分析型鋼毛利率同比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有意思的是,作為山西省三大焦化龍頭企業之一的安泰集團,去年業績由盈轉虧。而同在山西的另一大焦化企業——山西焦化(600740,股吧)日前則預計,2016年年度經營業績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實現扭虧為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在4000萬元至6000萬元之間。
此外,通過橫向對比可見,在2016年半年報中,山西焦化的焦炭産品毛利率為11.38%,較上年同期增加2.86%;而安泰集團在2016年半年報中披露的焦炭産品毛利率為1.56%,較上年同期反而減少9.34%。
同在一個省份的兩家焦化企業,産品毛利率差距大且變化方向不一致,令監管層和投資者不解。前述上交所問詢函中,安泰集團被要求補充説明公司焦炭及型鋼産品的主要原材料構成、報告期內主要原材料的市場價格波動情況及其對公司營業成本的影響,以及公司向關聯方採購模式的競爭力。
2月27日,安泰集團公告稱,由於問詢函中一些問題的回復涉及對部分數據的進一步核實,公司將延期回復問詢函。
屢遭“非標”審計報告
安泰集團在2016年年報中解釋虧損的原因稱,公司主要産品焦炭與H型鋼的銷售價格雖然有所上漲,但受制于所用原材料主焦煤、鋼坯都需要外購,採購價格的大幅上漲致使公司主要産品的盈利能力並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善;另外,公司帶息負債較高,需承擔大額的財務費用。
資料顯示,安泰集團2016年前五名供應商中,排名第一的是新泰鋼鐵。安泰集團去年從新泰鋼鐵採購的鋼坯、高煤氣合計金額為14.54億元,佔年度採購總額的42.14%。與此對應的是,安泰集團2016年前五名銷售客戶中,排名前兩名的分別是新泰鋼鐵和山西安泰集團冶煉有限公司(下稱:安泰冶煉)。安泰集團向兩家公司銷售焦炭和電力等,去年銷售額合計為10.25億元,佔年度銷售總額的30.29%。
實際上,新泰鋼鐵和安泰冶煉均為安泰集團的關聯方,甚至於安泰冶煉曾是安泰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在2015年,安泰集團與關聯方新泰鋼鐵實施了重大資産置換,安泰集團將安泰冶煉51%的股權置出,同時置入新泰鋼鐵持有的安泰型鋼100%股權,安泰集團也由此用燒結礦和生鐵業務換取了型鋼業務。目前,安泰冶煉是新泰鋼鐵旗下子公司。
對於安泰集團的2016年財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該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泰集團應收賬款賬面餘額19.21億元,其中關聯方經營性欠款19.1億元;其他應收款賬面餘額3.88億元,其中關聯方經營性欠款3.85億元。即關聯方欠款金額合計22.95億元,且關聯方欠款中逾期欠款金額高達17.34億元。
前述“非標”審計報告還強調,這些事項導致安泰集團未來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截至2016年12月底,安泰集團逾期銀行借款6.1億元、逾期應付利息1.31億元、逾期未繳稅費1.57億元、逾期未繳社保1.39億元。
實際上,這並不是安泰集團第一次收到非標準審計報告。早在安泰集團披露2014年財報時,會計師事務所就出具了“非標”審計報告強調關聯方欠款的問題。
同樣,安泰集團的2015年財報也被出具過“非標”審計報告。截至2015年12月底,安泰集團的應收賬款賬面餘額19.08億元,其中大股東控制的關聯方經營性欠款16.6億元;其他應收款賬面餘額4.06億元,其中大股東控制的關聯方經營性欠款3.85億元。即關聯方欠款金額合計20.45億元。
關聯方拖延還款
實際上,安泰集團于2015年實施的重大資産置換,主要目的就在於解決關聯方對安泰集團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對於剩餘尚未償還的經營性欠款,新泰鋼鐵及其實際控制人李安民曾在2015年資産置換的過程中出具承諾,在資産置換完成後的8個月內償還。
但是,這項還款承諾至今未兌現,新泰鋼鐵對安泰集團的經營性佔款問題至今沒有得到徹底解決。2016年6月,安泰集團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關聯方還款承諾履行期限的議案》,還款期限被延長了8個月。
2017年3月,8個月還款期限屆滿,安泰集團再度提出延長關聯方還款承諾履行期限10個月,即新泰鋼鐵對安泰集團逾期的應付賬款最晚將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償還完畢。
但是,相關資料顯示,新泰鋼鐵的償債能力堪憂。根據裁判文書網的資料,截至3月2日,涉及新泰鋼鐵的訴訟文件多達60個(部分案件文件重復或涉案雙方已經和解),其中新泰鋼鐵被訴拖欠貨物、拖欠貨款、拖欠工程款等,索賠金額從幾萬元到幾千萬元不等。
另外,最新訴訟文件顯示,涉及新泰鋼鐵的不少案件已經到了執行階段,但多個法院出具的執行裁定書顯示,“經查,被執行人(指:新泰鋼鐵)暫無執行能力,也無可供執行的財産。”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