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被恒大人壽“準舉牌”的棟樑新材、國民技術、中元股份、積成電子和金洲管道同時發佈公告,恒大人壽對公司股票進行了增持並計劃長期持有,承諾持有公司所有股票均自願鎖定6個月。這標誌著,恒大人壽快進快出買賣相關股票的行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糾正。
公開資訊顯示,恒大人壽買入上述5隻股票的時間都是自9月28日起,而減持時間都是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持有時間僅30多天。此外,恒大人壽還于9月28日至9月30日動用約5.3億元買入梅雁吉祥4.95%股權,爾後在10月31日全部賣出,盈利過億元。
儘管恒大人壽解釋稱,賣出相關股票並非出於投機目的,而是順應市場變化,並且,沒有通過短炒“大幅度獲利”。但是,恒大人壽在1個多月的時間內,大規模集中買進賣出棟樑新材、國民技術等6隻股票,引發小機構和散戶投資者追隨,人為製造了一個“險資短炒偶像劇”,損害了大型機構投資者所應堅持的長期投資理念。
恒大系呼風喚雨的短炒行為已給市場帶來不良影響,應當引以為戒。筆者認為,不但險資不能短炒,大型投資機構都不能短炒,要完善監管制度,杜絕短炒風大型化、機構化、常態化。
事實上,大量統計數據早已證明,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通過短炒大幅度獲利的只可能是少數投資者。但這種投資方式一旦傳染和擴散,損害的是整個市場的信譽,並最終影響到所有市場參與者的實際利益。所以,對恒大人壽這樣的短炒行為不能放任不管。
遏制短炒無限度蔓延給市場帶來的傷害是當前市場監管和建設的重要課題。不但對保險公司,而且應當對所有利用資訊不對稱、賬戶分佈不對稱、通道不對稱進行短炒的機構投資者加強監管,要求其公開説明集中大規模買進賣出相關股票的理由,把6個月鎖定期制度固定下來,避免因其不當買賣行為給市場帶來不良示範效果。
在恒大人壽獲利拋售梅雁吉祥後,恒大系企業仲勤投資于11月10日再度買入梅雁吉祥5%的股份,明確舉牌,表明瞭長期投資的態度。可以説,這是恒大系對恒大人壽短炒行為的糾正。即便如此,恒大系仍應充分解釋其買賣行為是否存在“暗黑問題”。上交所已使出監管手段,一是于11月11日發出《問詢函》,要求仲勤投資説明買入梅雁吉祥股票的主要考慮和目的,二是要求梅雁吉祥及仲勤投資在11月16日召開媒體説明會,之後梅雁吉祥才可以復牌。
我們希望,行政監管和公眾監督同時發力,讓恒大系給出一個負責任的解釋。如果在恒大系短炒過程中,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組織涉及違法違規行為,應當一律依法處理並公開曝光。這不僅僅是因為大範圍短炒對市場造成不盡的危害,而且是因為短炒成風本身就是對法治的踐踏。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