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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制"授權決定"下周上會 證券法草案暫無緣二讀

  • 發佈時間:2015-12-15 15:17:09  來源:環球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楊菲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將於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舉行。備受關注的國務院有關註冊制改革的授權決定也將在本次人大常委會上獲得審議。不過,《第一財經日報》發現,本次會議仍然沒有安排《證券法》修訂草案的審議,修法“二讀”或將推遲到2016年。

  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下稱《草案》)。《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註冊制度。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授權決定後,國務院將根據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準制度的有關規定,並對具體事項作出相關制度安排。

  之後,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開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對註冊條件、註冊機關、註冊程式、審核要求、資訊披露、仲介機構職責以及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公佈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則取決於上述各項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

  有證券法學專業人士告訴本報,預計下周國務院《草案》獲審議通過是大概率事件,屆時註冊制實施將具有合法性,但這並不意味著註冊制會立刻實施。

  在業內人士看來,中國股票市場面臨兩大問題,一是長期累積形成的“IPO堰塞湖”,截至目前排隊上市企業仍有700余家;另一個問題是市場缺少嚴刑峻法,市場主體責任不夠明確。如果這兩個問題不得到徹底解決,監管層並不可能全面推出註冊制。

  若要為註冊制實施創造系統性的法治環境,仍需要《證券法》的修訂和完善。“很多二級市場投資者擔心,在嚴刑峻法沒有出來之前,貿然實施註冊制可能會導致災難性的後果。”華泰聯合總裁劉曉丹10日曾表示,事中事後監管及處罰的事項,一定會在這一次《證券法》修訂中做出規定。

  但是,在即將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並沒有將《證券法》修訂草案納入審議。

  今年4月20日,《證券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市場預期,8月份將會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期間因股市異常波動,修法一推再推,8月下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也沒有對修法草案安排二讀。因常委會雙月召開的慣例,市場預期二讀可能會在10月,或者12月。

  中國人大網昨日公佈了第十八次會議的審議安排。委員長會議建議審議事項較多,除前述國務院《草案》的有關議案外,還將審議關於提請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中醫藥法草案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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