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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者綜合保護體系有望加速構建

  • 發佈時間:2015-11-16 02:43:23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楊菲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從證監系統來看,近年來針對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不斷取得進展。機構人士分析認為,股票投資者綜合保護體系有望加速構建。業內人士建議,繼續從公司治理體系、行政監管體系、司法救濟體系、投資者教育體系、社會監督體系等方面入手,進一步完善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

  多措施力促投保

  業內人士介紹,中小投資者數量在中國證券市場佔據了很大的部分,但在資訊、持股、資金等方面都處於弱勢地位,且絕大多數證券投資專業知識相對缺乏,容易産生跟風與殺跌等非理性行為,損害其自身利益。就中國股票市場而言,雖然目前A股市場制度建設正在逐步走向完善,但是欺詐發行鋌而走險、違法披露忽悠投資者、內幕交易損害市場公平性、操縱市場誤導投資者等現象依然時有發生,在此雙重背景下,重視股票投資者保護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今年以來,證監會多項制度直指優化投資者保護。以11月中旬剛剛宣佈的IPO新政為例,證監會近日宣佈重啟暫停4個月的IPO的同時,還推出五項舉措改革完善現行發行制度,其中制定懲戒機制、強化資訊披露、強化仲介機構責任要求等方面,業內認為均有利於進一步落實中小投資者保護的要求。

  以攤薄即期回報制度為例,在證監會進一步改革完善新股發行制度的政策措施中,為了加強對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監管部門決定,建立攤薄即期回報補償機制,要求首發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填補回報措施。公司董事、高管應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在招股説明書中作出承諾。業內分析認為,這將有助於引導上市公司增強持續回報能力。

  此外,證監會今年上半年還啟動了“公平在身邊”專項活動,拓展電話服務功能,建立健全糾紛調解體系,投資者網站和投資者教育基地建設等。

  綜合體系構建望提速

  2013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此後,證監會專門召開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會議,部署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當時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肖鋼指出,為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需要正確理解和把握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本質與內容,處理好以下4個重要關係:一是正確認識“同股同權”原則與中小投資者保護的關係,二是正確認識“買者自慎”原則與中小投資者保護的關係,三是正確認識交易自願原則與中小投資者保護的關係,四是正確認識效率原則與中小投資者保護的關係。

  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和系統工程,證監會主席肖鋼指出,要統籌協調,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力量,形成保護合力,加快形成法律保護、監管保護、自律保護、市場保護、自我保護的綜合體系。

  在構建綜合體系方面,證監會今年以來同樣動作頻頻。以“監管保護”為例,證監會今年以來,祭出“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利器,創新執法模式,打擊個案,遏制類案,彰顯監管部門肅清證券市場“毒瘤”的決心和穩定市場、修復市場、建設市場的信心;同時還出臺規定鼓勵上市公司分紅,強化上市公司對中小投資者的回報。

  暖流資産權益部研究總監魯強指出,充分保護投資者權益將是資本市場所實現的重要結果,這也是中國資本市場實現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前提。隨著中央對於投資者保護工作日益重視,相關保護體系有望加速構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建議,中國資本市場需要一整套的保護者機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一方面需要監管層加強入口管理,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消費金融産品時,也需要根據投資者的投資目標、資産金額、風險偏好等因素設計服務策略,引導理性投資。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建議,可以繼續從公司治理體系、行政監管體系、司法救濟體系、投資者教育體系、社會監督體系等方面入手,進一步完善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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