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不符合國情的過早金融創新難長久
- 發佈時間:2015-11-06 22:33:0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在新三板分層制度初具條件的情況下,國務院參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譽所長夏斌表示,新三板是金融産品市場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當前的金融創新主要圍繞突破利率管制、突破分業經營來展開,但不適應國情需要的過早、過快的金融創新難以長久。
昨日,夏斌在深圳第九屆金博會的新三板高峰論壇上表示,上個世紀的金融創新是資金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機構的創新,而21世紀的金融創新主要是圍繞突破利率管制、突破分業經營的創新,目的是搶奪理財市場的大蛋糕。例如餘額寶,利用監管套利突破利率管制,但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程,該類産品並不能長期保持高收益。
他表示,金融創新包括三個維度:一是金融市場主體機構的創新,如銀行、證券、保險、基金、典當行、私募基金、私募股權PE等;二是金融産品市場和交易活動方式的創新,比如新三板,這屬於滬深股票市場之外的一種交易方式創新;第三,圍繞市場和金融主體的創新,也就是微觀金融的創新而帶來宏觀調控監管的創新,比如對證券公司如何監管,對新三板交易系統如何監管等。
新三板的推出是一種創新,創新是市場金融體系豐富和完善的動力,是推動實體經濟發展的基礎,而金融創新的最終目的之一便是擴大杠桿率。在他看來,監管者為了市場的穩定,要不停地和創新進行博弈,被監管者和監管者之間不斷的博弈過程就推動了經濟的不斷發展。
夏斌同時表示,金融的本質決定了金融是不穩定的,因此過早的創新、過快的創新,不適應實體經濟發展的創新是不長久的,就容易造成資産泡沫、宏觀經濟波動,甚至金融危機。歷史上很多不適應時代發展、干預市場發展的創新都是短命的。
夏斌舉例説,今年銀行推出可轉讓大額存單(CD),目的是配合利率市場化。但其實上世紀80年代,我國就根據美國的條例推過可轉讓大額存單,但因為當時條件不成熟,於是在1998年左右便停掉。新三板也一樣,如果在20年前就推出新三板,則不符合當時實體經濟、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也將難以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