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養老金投資管理辦法 對A股是重大利好
- 發佈時間:2015-08-24 02:34:0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經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進行修改完善後,國務院正式印發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辦法》與之前公佈的徵求意見稿基本一致,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30%。
曾參與《辦法》設計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養老金入市對資本市場是重大利好,從長期看有助於改善投資者結構。而《辦法》此時出臺,首先有助於改善投資者的恐慌情緒,給市場一個積極的信號;其次,在市場大跌後入市,對養老金保值增值也是好事。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18萬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0.38萬億元,合計約3.5萬億元。而齊傳鈞預計,到今年底,這部分基金累計結余將近4萬億元,30%的入市比例相當於約有1.2萬億元資金可供投資。
不過,養老金的入市有個過程,並不會一步到位。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辦法》規定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養老基金結余情況,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具體確定委託投資額度。人社部預計,扣除預留支付資金外,全國可以納入投資運營範圍的資金總計約兩萬多億元,但也不是馬上就能匯集起來,從地方逐級歸集起來需要有個時間過程。
在《辦法》出臺後,投資者最關心的是誰將率先入市。齊傳鈞認為,今年會有部分省份將養老金委託給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各省行動的快慢主要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各個地方政府的節奏,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收繳計發並沒有實現全國統籌,地方政府入市節奏不一;二是看外部市場環境,市場機會是跌出來的,目前市場估值對專業投資者已經有了吸引力。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辦法》較徵求意見稿增加了兩條內容:一是國家對養老基金投資實行嚴格監管。養老基金投資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禁通過關聯交易等損害養老基金及他人利益、獲取不正當利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貪污、侵佔、挪用投資運營的養老基金。二是建立健全受託機構、託管機構和投資管理機構競爭機制,不斷優化治理結構,提升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水準。
這也意味著《辦法》給受託機構留出了餘地,雖然目前符合條件的受託機構只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一家,但是未來隨著養老金投資規模的不斷擴大,有可能成立新的國家級的養老金受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