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投資管理辦法發佈 股市迎來長期穩定資金
- 發佈時間:2015-08-24 01:34:2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楊菲
中國政府網23日公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明確,養老基金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30%;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20%;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機構測算結果顯示,養老基金有望為股市注入上萬億元長期資金。
可參與國企改制上市
《辦法》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餘額,可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委託投資的資金額度、劃出和劃回等事項,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
養老基金限于境內投資。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産支援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産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
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養老基金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參與投資。
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養老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範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産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多渠道投資股市
《辦法》明確,養老基金投資比例按照公允價值計算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是投資銀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剩餘期限在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國債,債券回購,貨幣型養老金産品,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合計不得低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5%。清算備付金、證券清算款以及一級市場證券申購資金視為流動性資産。
二是投資一年期以上的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單,剩餘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産支援證券,固定收益型養老金産品,混合型養老金産品,債券基金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135%。其中,債券正回購的資金餘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40%。
三是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30%。養老基金不得用於向他人貸款和提供擔保,不得直接投資于權證,但因投資股票、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等投資品種而衍生獲得的權證,應當在權證上市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
四是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20%。
養老基金資産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並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所持有的賣出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其對衝標的的賬面價值。
有助股市穩定健康發展
銀河證券研究報告認為,根據財政部公佈的2015年基本養老保險預算情況,2015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兩者合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收入為2.7萬億元,年末滾存結余約3.59萬億。按照養老基金入市30%的比例上限,理論上約1.07萬億元資金可以進入股市。
多位機構人士認為,作為長期穩定資金,養老基金獲准直接和間接投資股市,將對股市的穩定健康運作發揮重要作用。
銀河證券分析師孫建波認為,由於養老基金的特殊性質,在其結余資金的投資運營中,保障基金的絕對安全成為最重要的前提。在此背景下,預計養老基金在A股市場上的投資將更多地選擇估值相對較低、有業績支撐、高股息率的一、二線藍籌股。銀行、非銀行金融、交通運輸、建築、石化、電力、醫藥、消費等板塊有望成為養老基金的目標。未來養老基金還有望積極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從而為保險資管産品創新提供了空間。
平安證券分析師魏偉認為,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應堅持五方向,一是建立專門的基本養老金管理機構或部門,獨立從事基金的投資運營;二是明確投資目標,建立多層次的資産配置決策體系;三是採用直接投資與委託投資相結合的模式;四是採取循序漸進的多元化投資原則,權益類和實體經濟並重;五是建立定期的監督與績效評價機制。
魏偉認為,目前養老基金統籌層次較低,管理呈現分散化、碎片化的特點,有的仍由地級市、縣級市管理。個人賬戶的市場化投資改革應該在完成省級統籌、做實個人賬戶的基礎上進行。全國社保基金的投資管理經驗能夠為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改革提供具可操作性的參考與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