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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披工作需要作三方面調整

  • 發佈時間:2015-01-04 17:53:07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網財經1月4日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經過近一年的業務、人員和技術系統等方面的全面準備,將於5日正式調整現行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監管模式,由按轄區監管轉換為分行業監管。上交所負責人表示,分行業監管實施後,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需要作三方面相應調整。

  該負責人表示,分行業資訊披露監管實施後,相關資訊披露監管目標將在關注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的基礎上,更加強調資訊披露的有效性、針對性、簡明性和可比性。由此,滬市上市公司也需要適應分行業監管的變化,所進行的資訊披露理念、內容和方式,也應進行同步調整。

  一是由合規性為主,轉為合規性和有效性並重。目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主要關注於是否滿足監管部門的要求,資訊披露的合規性傾向較為明顯,資訊披露的服務對象存在一定程度的“錯位”。而要真正實現以資訊披露為中心,就不能拘泥于資訊披露形式上的合規,而是應努力做到披露內容能夠反映公司的投資價值,成為投資者投資決策的有效資訊。

  因此,分行業監管實施後,上市公司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同時,應更加注重從滿足投資者資訊需求出發,從自身所處的行業特點出發,披露更多有助於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行業資訊。

  二是由全面性為主,轉為全面性和簡明性並重。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規則體系已較為完備,上市公司披露的資訊也已較為全面。但實踐中,部分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資訊,內容龐雜,語言生澀,投資者難以抓到要害,並加以準確理解。例如,這幾年的年報工作中,不少投資者反映年報內容越來越複雜,巨細無遺,找不到公司披露重點;再如,相關行業用語的使用較為隨意,專業術語多,缺乏淺白式的解釋,投資者極易受到誤導。

  因此,上市公司在全面資訊披露的基礎上,應更加注重所披露資訊的簡明扼要和通俗易懂,力求通過淺白化和簡明化的語言,將較為複雜的行業知識和財務資訊,向投資者説清楚、講明白。

  三是由法定性為主,轉為法定性和自願性並重。目前,在資訊披露實踐中,上市公司主要依據證監會和交易所的各類資訊披露法律法規,披露各類資訊。但是,資訊披露的規則體系,通常具有一般性和常規性的特點,難以完全揭示特定行業和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如以零售企業為例,諸如店舖數目、員工人數、店舖每平米銷售額度、店舖每平米租金等行業關鍵指標,都不屬於法定資訊披露的範疇。再如,醫藥類企業也很少願意詳細披露其研發投入、項目進展等揭示公司投資價值的重要資訊。

  因此,上市公司應在遵守一般資訊披露規則的基礎上,提高資訊披露的個性化特徵,應更加注重行業資訊的收集和整理,更多披露有助於揭示自身投資價值和潛在風險的個性化資訊。

  此外,實施分行業監管後,上市公司應當繼續嚴格遵守資訊披露的各項規定,繼續強化責任意識,主動配合上交所分行業監管轉型。我們也十分歡迎各上市公司就分行業監管中的工作機制、行業劃分、信披標準等關鍵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共同推進做好分行業資訊披露的實施和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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