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近日正海磁材公佈的半年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802組合為公司第九大流通股東,持有392.92萬股,佔流通股股本0.53%。
不過如果考慮到正海磁材上半年凈利潤為虧損1497萬元,有投資者表示,養老保險基金買入業績平平甚至虧損的個股,很難看清其投資目的為何。筆者認為,對養老金在股票市場上的投資,還是應在堅持價值投資、理性投資、安全至上原則的基礎上,嚴格限制其股票投資標的範圍。
截至3月31日,養老金802組合還沒有進入正海磁材的前十大流通股東,此時第十大流通股東為中國人壽保險-萬能-國壽瑞安,持股232.31萬股,由此推斷,一季度末養老金802組合持股應在232.31萬股以下,這也説明其在二季度至少買入正海磁材160萬股以上。
正海磁材今年半年報虧損並非無跡可尋,因為公司今年一季報經營業績同比就出現大幅下降:一季度凈利潤519.89萬元,同比下降83.64%,每股收益僅一分錢。養老保險基金802組合在正海磁材一季度業績大幅下降情況下,依然大筆買入,或許是預測正海磁材未來業績會大翻身,但當然也不能排除公司會出現每況愈下的可能性。A股市場業績優良、且存在一定成長性的股票應不在少數,為何不把握那些走勢比較穩健的個股呢?
養老基金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國都把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安全性放在首位,投資運營應以穩定收益為目標,不能只顧投機收益而承受巨大風險。
養老金投資創業板虧損股,可能偏離了“安全第一”的原則,其收益與所承擔風險恐難以匹配。
即便通過虧損公司的股價波動獲得巨大差價,這種投機收益的獲得,也是從其他投資者身上“剪羊毛”所得,並非上市公司的紅利回報或內在價值提升所導致;當前監管層正在極力引導市場價值投資,養老金投資對投資者和市場導向影響巨大,因此養老金以獲取投機收益為目的的股票投資並不值得提倡。
目前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形成了多重委託鏈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作為養老基金委託投資的委託人,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作為受託機構,兩者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社保基金理事會再與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簽訂投資管理合同。
2016年底,社保基金理事會評出21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證券投資管理機構,如何防止這些投資管理機構把養老金作為唐僧肉進行利益輸送,這是養老金投資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
2015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資管理機構及其有關人員不得有“利用養老基金資産或者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然而如果只有這個原則性的規定,恐怕還很難從根本上解決上述問題。
比如,投資管理機構讓養老金買入一個虧損股,給出的理由是上市公司未來利潤可能大幅上升、有很大發展前景,對此很難判斷其對錯,但顯然這將導致養老金資産處於相對較高的風險之中。
為此筆者建議,對養老金投資股票,應該在堅持理性價值投資、安全至上原則基礎上,對其股票投資標的範圍適度加以限制,並對此出臺相應的操作細則。儘管這可能導致喪失一些好的投資機會,但卻可以確保養老金資産的安全。
養老基金重點配置固定收益産品,投資股票、股票基金等産品的比例合計不得高於養老基金資産凈值的30%,即便這部分資産出現20%的虧損,也將導致養老金總資産最高6%的虧損,這同樣也是養老保險基金所無法承受的。
養老金投資虧損股,即便這家上市公司真有發展前景,也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實現逆襲、實現最終收益,但部分省份與全國社保基金會簽訂委託投資合同,期限一般為5年,養老金需要短平快收益,這更使得養老金資産投資虧損股缺乏邏輯或理由。
各省份在委託時均有保底收益率要求,筆者希望這個保底收益率要求,應最終傳導到投資管理機構,而不是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大包大攬,理事會甚至可以要求投資管理機構的收益與養老金的虧損或收益掛鉤。但歸根結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養老金資産萬萬不能成為被宰割的“唐僧肉”。
(責任編輯: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