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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徐翔被查顯示監管層嚴打決心 需補制度籬笆

  • 發佈時間:2015-11-05 08: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名噪股市的澤熙投資公司總經理徐翔近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讓內幕交易再度成為熱議焦點。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此前表示,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正“以從嚴處罰內幕交易為抓手,凈化資本市場環境”。這意味著,未來管理層決心以“高壓”態勢打擊內幕交易。但業內人士認為,在“高壓”打擊的同時,遏制內幕交易還需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

  監管層嚴打內幕交易

  11月1日,新華社發佈的一則消息引發高度關注:澤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徐翔等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股市內幕資訊,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股票交易價格,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近日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業內人士稱,徐翔被查,成為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和執法機關強力打擊股市內幕交易的標誌性事件之一。

  根據證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的資訊,截至8月7日,證監會依法對20起涉及內幕交易股票案件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此後的幾個月中,對內幕交易的查處力度有增無減。9月,包括總經理程博明在內,中信證券多名高管因涉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而被公安機關依法要求接受調查。10月30日,證監會宣佈擬對8宗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內幕交易案件佔據半數。

  處罰與收益嚴重失衡

  在全球範圍內,內幕交易均因破壞證券期貨市場“三公”原則、踐踏市場賴以生存的誠信基礎而遭到嚴厲打擊。擁有全球第二大股市的中國也不例外。儘管監管層以“零容忍”的姿態不斷加強打擊力度,內幕交易仍屢禁不止。違法成本偏低被認為是導致內幕交易案件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

  在10月末證監會通報的4起涉嫌內幕交易案件中,當事人分別被處以違法所得2至3倍的罰款。而按照現行《證券法》,對涉嫌內幕交易的個人罰款上限為違法所得的五倍以下。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罰款數額僅為區區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違法成本與違法收益之間的嚴重失衡,成為內幕交易者不惜以身試法的“動力”所在。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劉紀鵬教授表示,應通過強化資訊披露制度,包括建立內幕人員持股報告制度,讓上市公司資訊陽光化、透明化。對於頻繁發生內幕交易行為的家族企業,建議對大股東持股比例進行限制。

  上海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宋一欣等多位法律界人士則呼籲,在加快《證券法》修訂進程、提高違法成本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儘快就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相關民事訴訟出臺司法解釋,為投資者維權提供法律依據,讓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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