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需加快資訊披露建設
- 發佈時間:2015-08-31 06:5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此次股市波動表明,我們更要加快資訊披露建設,推動註冊制改革勢在必行。”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證券法》修改工作組組長吳曉靈表示。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在日前召開的首屆“中國證券市場資訊披露法治論壇”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甘培忠轉達了吳曉靈的寄語。
註冊制改革對中國證券市場具有特殊意義,證監會主席肖鋼曾稱之為“牛鼻子”工程。自2013年底開始,中國證監會在審批、監管等各方面推動股票發行向註冊制過渡。
但是,隨著近期股市連續經歷寬幅波動,IPO再次被暫停,預期變得越來越不確定。不過,從吳曉靈最新表態來看,修法小組正在推進《證券法》修改,為註冊制實施創造條件。
“要增強改革信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推行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精神。在落實這項任務的過程中,要防止兩種傾向。” 中國證券法學研究會會長郭鋒表示,一種傾向是認為註冊制改革落實後,就能解決證券市場上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特別是結構性的問題;第二種傾向是股市出現一些波動,就對註冊制改革前景堪憂。“推進註冊制改革怎麼可能因為股市的劇烈波動就退回去?這是不大可能的。我們要認真地研究和總結全球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經驗教訓,穩步地推行註冊制改革,這方面大家一定要有信心。”
對於市場上“此次股市出現非理性下跌,會導致《證券法》修改押後”的説法,郭鋒稱“沒有得到官方消息”,但是從證券法研究會參與這項工作所得到的資訊來看,立法部門對《證券法》的修訂仍然一如既往地在往前推進。
此外,郭鋒表示,為了適應《證券法》修改發佈後註冊制改革的需要,未來證券市場最重要的就是資訊披露的完善,最終促進證券市場規範化地發展下去。
民生證券品質管理總部總經理王宗奇表示,只有確保發行人披露資訊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才能形成市場定價,才能引導市場預期,促進理性的投融資決策和股權文化,而這也是實踐中的發行註冊制都必須以資訊披露為核心的重要原因。
“規範的資訊披露有助於培養更加成熟的金融市場和投資者,當前我國已經具備了向註冊制過渡的基本條件。”王宗奇稱,這個基本條件就是保薦制度的實施, 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品質,推動了市場的重新建設。
四川省社科院周友蘇稱,儘管《證券法》修訂草案增加了資訊披露的專章,但是還需要根據註冊制實施的特點進行進一步完善,從而減少和降低註冊制實施可能帶來的股市風險。
他表示,有幾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關注:一是如何防範發行人在資訊披露上的道德風險,二是如何保證證券交易所審核的有效性,三是如何強化仲介機構對股票發行的市場約束,四是如何加強投資者對資訊披露的監督,五是證券監管機構如何加強事中事後的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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