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吐槽:上有嚴厲監管下有不懂老闆
- 發佈時間:2016-04-22 10:00:11 來源:新三板線上 責任編輯:王文舉
持續督導該怎麼做?
——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吐槽篇
終身持續督導制度是一項具有三板特色的制度,也是一項對三板市場各方均有十分重要意義的制度。持續督導的責任主體是主辦券商,對象則是廣大的掛牌公司。小盒身為三板從業人員,也想盡綿薄之力,為三板市場的健康發展貢獻一份小小的力量。為此,小盒計劃推出《持續督導該怎麼做?》系列文章,旨在拋磚引玉,共同探討持續督導這項制度的運作情況,以及這項工作如何才能做好。
本篇主要通過掛牌公司董秘/證代日常吐槽的話題來發現三板市場持續督導工作涉及的各方主體存在的問題、分析這些問題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從而為後續不斷改進提供參考。
話説,2016年4月20日深夜,小盒懷著對廣大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小夥伴的深深同情,發起了一場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匿名小討論,為的是了解大家的真實想法,避免礙于情面而不敢講真話。第二天早上一看,話題已攀升至50個,數百人參與投票,投票數1500+(下午的時候已經接近2000了)。
先來圍觀一下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吐槽排行榜前11位(也是得票數量超過60票的話題,統計截止時間為4月21日15點左右)。
部分槽點話題
注:由於討論話題是陸續發起和投票的,發起時間靠前的話題一般投票數量會較多,但投票數量多的必然也是十分有代表性的話題。
從以上話題和投票不難看出,股轉系統、中國結算、主辦券商、掛牌公司、其他仲介機構(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均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小盒總結了一下,按照主體分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大的方面:
1、中國結算、股轉系統公司的客服力量、培訓力量薄弱,無法應對掛牌公司的訴求
“中登、股轉的諮詢電話永遠打不通或沒人接”
“年報公告編死人啊,編報工具不給力,大數據時代了,為啥不能直接審計報告抓取數據”
“股轉的監管老師好怕怕,不敢聯繫呢。”
“到底什麼事項必須披露,能否給個明確的説法和模板,暈死了!”
這背後不光是簡單的“客服人員人手不足”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相關業務規則的全面性和明確性、獲取途徑和獲取方式、可操作性等方面還有很大改進空間,此外,培訓方式、頻次、對象和參與成本、券商持續督導工作的充分性等方面也有很多工作要做。可以説,這其中每一個話題都是一個大課題。
小盒想説的是,掛牌公司董秘/證代的專業知識水準整體不足是一個客觀現象,是形成“電話經常被打爆”、“電話打不通或沒人接”、“客服人員態度差”等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現象不是問題,現象背後的問題才是問題。
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作為規則制定者、公共服務提供者,都是各自領域內權威、專業、熟悉規則的天然主體,但它們同時又有著監管、監督和服務市場的角色,因此需要傾聽掛牌公司的聲音,整理總結常見問題,針對上述所説的簡化業務流程、使相關業務規則更加明確易懂、使業務操作簡單化(甚至傻瓜化)。針對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及董監高等主體的特點,探索適用的方式方法。
其實,在業務量劇增的壓力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也一直在不斷改進業務辦理方式,優化業務流程,例如其推出的視頻培訓、登記業務由以前通過現場或郵件傳真方式辦理改為通過BPM遠端線上辦理、股轉公司和中國結算近期即將上線的BPM對接(小盒也有幸親身參與過BPM對接的前期方案設計和討論)等等。小盒相信,“因材施教”、“因地制宜”、“與時俱進”這些樸素的道理永不過時。
2、主辦券商對掛牌公司董秘/證代的培訓不到位
“其他家券商都會給他們督導的掛牌公司組織培訓,我們的券商從來沒給我們培訓過。”
“平時遇到問題問券商督導員,一問三不知有木有?總是讓我問中登,問股轉,問工商,問稅務,問其他公司小夥伴。”
“所謂的持續督導還是流於形式,收費不低,一年到頭到府都沒有一次的,還得靠企業自律啊”
“平常你不去找券商,券商也不會來找你。”
“券商對資訊披露,交易流程,稅收,中證登,工商稅務登記等等相關的三板實務簡直就是稀裏糊塗,現在的情況變成我們交著持續督導費,結果有什麼事情券商要來先諮詢我該怎麼辦,更可氣的是後續掛牌的新項目直接把我的手機號給其他公司直接諮詢,這持續督導費是不是應該他付給我?”。
主辦券商作為市場盈利主體,同時又被股轉系統賦予了持續督導的責任和義務,盈利性質和監督指導的責任義務需要一個平衡。目前來看,主辦券商普遍存在“重前期掛牌,輕後期督導”的現象。從券商自身利益角度出發,這顯然是一個正常現象——掛牌項目收費高,週期短,雖然工作量大,但畢竟時間較短,風險相對較小,而持續督導雖然平時工作量不算很大,但週期長,風險相對較大。
僅從收益方面考慮,舉個簡單例子:一個掛牌項目,收費120萬,4個人,平均全職工作2.4個月(按照4人團隊一年完成5個項目來算),平均12.5萬/人/月;一個持續督導項目,收費10萬,1個人,平均全職工作1.2個月(按照1位專職督導員督導10家公司來算),平均8.3萬/人/月。掛牌項目的每人平均産出是持續督導項目的1.5倍。
當然,上面的例子考慮的因素較少,數字也未必與行業平均水準吻合,不過應該具有一定代表性。
如果考慮上持續督導工作的枯燥性、風險性等不易量化的指標,對於券商來説,確實沒有主動做好持續督導的動力,只能依靠執業品質評價、負面行為清單這類強制性的“扣分”威脅才行。
當然,隨著這些監管趨嚴措施的實施,掛牌費用、持續督導費也必然面臨著上漲的趨勢,從而掛牌公司的成本也必然增加,反過來也會倒逼券商的項目篩選標準以及尚未掛牌的企業的掛牌選擇。
實際上,相當一部分券商並未設置專門的持續督導團隊,大部分持續督導工作都是掛牌業務條線的項目組成員“兼職”做的。
由於掛牌前的工作和掛牌後的工作差異明顯,項目組的“兼職”督導人員顯然不擅長持續督導這項工作。一般項目組的成員也就督導一兩家掛牌公司,日常的具體工作(諸如資訊披露、重大事項判斷、公司治理、新增股份登記、限售/解限、權益分派、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培訓)對於這些督導人員來説並不“日常”,況且一些業務規則也在不斷更新,這個月做過的一項業務,下一次可能就是半年甚至一年之後了。
想讓持續督導人員和掛牌公司董秘/證代隨時熟悉這些規則,也不太現實。重復學習的成本太高,效率也不高,也容易出風險。資訊披露工作時效性比較強,尤其是一些股價異常波動或者交易異常事件,如果遇到項目組成員出差或報材料階段,聯繫不上人都是有可能的,結果可想而知。
3、新三板董秘/證代崗位的尷尬
“新三板董秘不好幹,夾心餅乾,上有嚴厲監管下有不懂老闆”
“老闆説幹嘛就幹嘛,根本沒有和董秘溝通的意識有木有,合同説簽就簽,完全沒有資訊披露的概唸有木有,永遠都是馬後炮,我們永遠在躺槍”
“董秘證代財總一手抓,老闆還説你啥事也沒幹。只是名義上的高管其實在企業地位不如業務部門的一個經理。企業三會形同虛設根本都是走形式。年報、半年報都是一個人寫根本沒人理睬就覺得不重要履行披露義務沒有而已。”
“每次培訓,不管是股轉系統的還是中登的,都是公司老闆或者董秘參加,我一個小證代具體辦業務幹活兒的,反而不讓參加,哼!”。
一個事實是,掛牌公司董秘/證代往往也是“兼職”。
他們的主要工作可能是公司的運營、管理、財務、法務、生産、銷售、研發等等。大多數(沒有具體數字)新三板的董秘都是兼職,常見的是財務總監、主管某一項工作的副總經理,也有很多公司沒有設置董秘這一崗位,只有按照股轉要求必須指定的一位資訊披露負責人,可能是證券事務代表或綜合行政部門的一個人員。
這些人員並不了解董秘的工作到底包括哪些,該如何做,有的可能還不知道“董秘≠董事長秘書”,能做好資訊披露這一項最基礎的工作也已經很不錯了。而“價值塑造、價值描述、價值傳播和價值實現”這些市值管理的理想目標,對於當前階段的大多數掛牌公司來説也許還太遙遠。
董秘是一個需要大量溝通協調的崗位,對外對接監管單位或行政機構(證監會、股轉公司、中國結算、工商、稅務)、主辦券商、律所、會所等仲介機構以及投資機構;對內對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人,此外還要面對二級市場,負責投資者關係管理。
因此,這一崗位要求董秘在公司必須具有一定的話語權,需要掛牌公司的老闆、控股股東及其他董監高也了解和尊重董秘的工作職責,配合董秘的工作。這不僅關係到掛牌公司的合法合規運作,也關係到老闆、控股股東及其他董監高自身的切身利益。看一下股轉網站的《自律監管資訊表》就明白了。
證代淪為最苦逼的角色。很多掛牌公司雖然有名義上的董秘,但兼職董秘並未履行董秘的職責(雖然出了問題可能還是這個名義上的董秘承擔責任),而實際幹活兒的都是證代。這個崗位或角色跟董秘一樣,基本只有掛牌公司或上市公司才有。
證代一般比較年輕,資歷淺,經驗少,知識水準也參差不齊,但幹的活兒可能差不多,主要是編公告、準備三會文件、列印掃描蓋章找人簽字、辦理登記業務、跑工商、跑稅務。中登和股轉舉辦的培訓對於很多掛牌公司來説都不在當地,出差參加培訓住酒店吃大餐順便玩一趟?想得美,雖説有考試,但你屬於培訓對象裏説的“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嗎?工作做好了沒有什麼獎勵,做不好的話在公司被領導罵,在外面被券商督導員教育,被中登老師批評,被股轉老師訓。不過也有好處——不用擔心被股轉約談或出函。
當然,除了上面的典型問題,吐槽榜上還有其他很多問題,不一一分析了,大家看一下截圖吧~有些可能是因為誤解造成的,被吐槽的對象可能也有被冤枉的情況。但無法否認的是——這些主體中確實在一些制度規則、辦事流程、服務品質、人員素養等方面存在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而且有很多是普遍問題,不是個別機構或個別人員造成的個別現象。
快速擴張的新三板市場,仍然需要各方認真總結和反思,傾聽其他市場主體的心聲,同時也多和其他市場主體溝通交流,共同推動這個服務於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的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這個過程中,小盒希望能為減少市場各方之間的資訊不對稱、為仲介機構人員及掛牌公司董秘/證代等人員獲取知識、提高自身能力等方面貢獻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