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下半年分層與轉板同推進
- 發佈時間:2015-07-03 05:20: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楊菲
“新三板市場具有強大的包容性,除了企業融資沒有要求之外,今年年底還試點允許掛牌企業轉到創業板。掛牌企業如果在新三板孵化成長,達到了成熟企業要求更多的流動性可以轉到創業板,同意轉到上交所戰略新興板。”7月2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監事長鄧映翎表示。
當日,鄧映翎是在北京舉行的新三板與中小企業發展論壇上透露的上述消息。《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新三板企業轉板到創業板,其股權分散程度將是不可逾越的標準之一。目前,通過定增實現融資以及達到分散股權的目的在新三板比較盛行。截至6月20日,新三板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企業已經達到168家。
在轉板政策層面,繼國務院以及證監會多個文件提出推進轉板後,今年6月16日,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再次提到“積極研究尚未盈利的網際網路和高新技術企業到創業板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建立戰略新興産業板”。還重點提到“加快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向創業板轉板試點。研究解決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在境內上市的制度性障礙,完善資本市場規則”。
鄧映翎近日表示,新三板未來將做分層設計,今年年底將會推出成長板,未來還會推出優選板。並稱新三板的分層設計思路核心就是提供流動性。
對於新三板與上交所、深交所的不同,鄧映翎進行了全面闡述。他表示,一是新三板服務是為創新型、創業性、成長性的中小微企業服務。而上交所、深交所是為成熟企業服務的。
二是風險機制不同。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公司都要經過證監會核準,對企業的利潤、股本等均有一定要求。而新三板門檻很低,對掛牌企業沒有利潤要求,但對投資者的要求非常高。
三是券商提供的服務不同。主機板證券公司主要體現了承銷功能,新三板則是主辦券商。主辦券商與掛牌企業是終身捆綁關係,需要為企業做推薦、定增、重組等全鏈條的、持續的服務。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下一步新三板將重點發揮主辦券商的作用,引導券商從傳統推薦業務走向全業務鏈的整合,加大掛牌企業的扶持力度。
四是兩種掛牌企業的屬性不同。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被稱為上市的公眾公司,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是非上市的公眾公司。這其中最大的不同是股東人數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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