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入市門檻是否可以適當降一點?
- 發佈時間:2015-03-27 08:50: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小菲
自前年年底擴容以來,新三板發展開始加速,以前那種成交清淡,融資功能有限以及投資者基礎薄弱的狀況,得到了很大改變,成了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中發展最快的一個組成部分,也受到了越來越多的投資者的關注。
不過,客觀而言,在新三板的發展中也存在一些問題,譬如説市場流動性還比較缺乏,在2000多家掛牌公司中,每天能有交易的還是少數公司,相當數量的公司股份有行無市。這固然有因為大多數公司採取協議成交方式,因而交易效率比較低的因素,另外還有一些公司因為改制時間不足一年而股份尚不能轉讓,但不可否認的是,投資者門檻偏高也是一個很大的因素。
回顧一下歷史,新三板的前身,即所謂的老三板,當年是由證券業協會組織協調的股份轉讓系統,主要接受在滬、深主機板退市和全國“兩網”系統關閉後轉過來的企業掛牌轉讓,那時候對投資者是不設開戶門檻的。此後,北京中關村等地辦起了具有新三板雛形的地方股份轉讓系統,根據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實行了對投資者的適當性管理,一般要求凡開設賬戶的投資者必須要有超過200萬元的金融資産。而在這基礎上正式組建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中心(俗稱新三板),則進一步把客戶的開戶條件提高到了500萬元。這樣一來,幾乎把國內98%以上的證券投資者都關在了新三板的門外。以滬深股市的客戶開戶狀況,儘管賬戶數上億,但擁有500萬元金融資産的賬戶佔比不到1%,考慮到絕大多數投資者是同時持有滬深股市兩個賬戶,因此大致推算下來,股票資産超過500萬元的投資者佔比不會高於2%,而擁有股票資産的投資者,應該説是最有可能成為新三板的潛在投資者的。
於是問題就來了,新三板為什麼要設計如此高的入市門檻呢?應該説,這種對投資者的高門檻是與對掛牌公司的低門檻相對應的。因為按新三板的規定,理論上企業只要有連續兩年經營記錄就可申請到新三板掛牌,而股轉系統也只是對其做程式性的審核,從其批准流程上來説,基本上屬於註冊制管理類型,這也就對投資者提出了比較高的挑選公司的能力要求。特別是掛牌公司的資訊披露相對有限,這也就更加大了投資者的風險。因此,從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相關職能部門要求提高新三板的門檻,只允許那些具有相當財力,能夠承受相應風險的投資者來參與。
這樣的規定,當然有其合理性,但也的確存在弊端,那就是把絕大多數投資者都排除在新三板之外,削弱了市場的群眾基礎,而這顯然與新三板接納盡可能多的中小微企業掛牌的願景存在矛盾。一個光近期掛牌目標就被定在10000家左右公司的市場,卻只讓極少數客戶參與投資,這本身就不無矛盾。儘管現在普通客戶可以借助專業投資新三板的基金來間接參與新三板交易,但這畢竟多了一個環節,而且以國內現在剛出現的新三板基金的管理水準而言,這樣做是否就能避免或控制風險,恐怕也不無疑問。更不必説,從國內投資者的操作偏好來説,借助基金入市未必能真正滿足他們的實際需求。結果,現在市場上也就有了一些打擦邊球的做法,出現了一些不規範的開戶行為,這又增加了監管難度,也人為放大了風險。
證券市場永遠是有風險的,如果以風險系數而論,高杠桿的股票期權、股指期貨,以及融資融券等,恐怕都要大於新三板,而這些業務對投資者的金融資産門檻都是50萬元,僅僅只有新三板的十分之一。兩相比較,新三板的門檻的確是顯得偏高。
在筆者看來,在新三板剛起步時,出於控制防範風險等多種因素的考慮,給參與的投資者設置比較高的入市門檻是必要的,事實上,這對於一個階段來新三板的平穩運作也確實起到了相應的作用。只是,面對新三板快速擴容態勢,市場逐漸活躍以及投資人對新三板市場特點認識的深化,繼續保留較高的開戶資産要求就缺乏必要性了,現在是否可以考慮逐步予以調整,譬如降到與融資融券相同的50萬元呢?如果能這麼調整,筆者認為既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發展思路,也能充分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對於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