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普路通(002769,SZ)公告稱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樂視移動智慧資訊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視智慧)、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視控股)民事訴訟案一審判決,判決要求樂視智慧支付普路通欠款2.14億元及相應利息。而剛提起訴訟時,普路通僅申請償還7000余萬元。
8月7日,普路通董秘倪偉雄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7000多萬元是第一次訴訟的金額,後來我們又追加了訴訟金額,委託律師繼續訴訟。”
追加訴訟金額至2億
8月6日晚,普路通稱于近日收到(2017)京03民初312 號《民事判決書》,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就公司對樂視智慧、樂視控股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要求樂視智慧在判決生效後7日內向普路通支付欠款2.14億元及利息,年利率以6%計算。此外,若樂視智慧經強制執行仍無法償還,將由樂視控股承擔擔保責任。而對於普路通的其他訴訟請求,法院予以駁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看到,普路通起訴請求有5條,分別為判決樂視智慧償還未付合同欠款7161.99萬元;判決樂視智慧償還利息,計算至2017年8月20日金額為158.94萬元;樂視智慧承擔普路通律師費200萬元;樂視智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樂視智慧和樂視控股承擔訴訟費和財産保全費。
需要注意的是,普路通起訴時向法院申請判決樂視智慧償還7000余萬元,一審結果為判決樂視智慧償還2.14億元。
對此,普路通董秘倪偉雄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7000多萬元是第一次訴訟的金額,後來我們又追加了訴訟金額,委託律師繼續訴訟。”
對於2億余元的金額,倪偉雄表示,“年報中已經披露過應收賬款的金額,大約1.9億元,加上訴訟的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的,差不多就是2億元出頭了。”
在一審答辯期間,樂視智慧向一審法院提交管轄權異議申請,其認為,樂視智慧與普路通約定“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即樂視智慧)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樂視智慧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3號樓,因此本案應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但由於“雙方協議中管轄條款違反了級別管轄的規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不具有管轄權,本案應由一審法院管轄”。在一審及終審裁定中法院均駁回了樂視智慧的異議申請。
就樂視智慧對管轄權異議申請,倪偉雄告訴記者,“這就是一種打官司訴訟裏面常見的,被告為了拖延時間的手段,對於判決的結果沒有什麼實際的影響。”
去年已終止合作
早在2015年上市時,普路通就與樂視有了業務往來。2015年半年度審計報告中,樂視和小米同時出現在普路通的欠款方名單上,款項性質均為代理採購。
而在2016年5月,有投資者在全景網互動平臺上向普路通求證,普路通是否為樂視提供全部産品的供應鏈服務。普路通回應稱,其為樂視手機及其他部分産品提供供應鏈管理服務。
彼時,有分析人士寫到,樂視手機銷售量已突破百萬台,新手機樂1s成為京東商城新品銷量冠軍及當日全電商平臺新品銷量冠軍,總預約量超過1300萬。而作為樂視手機供應鏈合作商之一的普路通,將産生大量的經濟利潤,普路通與樂視的合作無疑會帶來巨大的炒作效應和想像空間。
不過,因為後續樂視出現的資金問題,普路通與樂視在2017年終止了合作。
普路通2017年年報顯示,公司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53.81億元,同比增長49.67%,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824.7萬元,同比下降64.25%。
普路通2017年增收不增利的情況遭到了深交所的問詢,在回復函中普路通解釋稱,主要是由於樂視智慧資金問題,出於謹慎性原則考慮,公司對樂視智慧的應收款項整體計提80%壞賬準備,計提金額1.46億元,計入當期利潤表項目“資産減值損失”中,抵減當期利潤總額。
2017年年末,普路通對樂視智慧的應收賬款為974.71萬元,其他應收款為1.72億元,共計應收款項約為1.82億元。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