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小銀行減量提質提速。統計數據顯示,年內已有171家銀行被吸收合併、重組合併或直接解散,數量已超過去兩年之和。
業內人士看來,合併重組是順應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重要手段之一,呈現模式多樣、因地制宜的特徵。此外,風險化解並非“一朝一夕”,合併重組也並非目的所在,“涅槃重生”後的銀行如何進行機制改革提升競爭力,仍任重道遠。
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節奏明顯加快
“中小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薄弱環節,近年來中小銀行風險有所上升。合併重組是化解中小銀行風險的一種有效方式,以提高中小銀行競爭力。”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李廣子稱。
今年以來,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節奏明顯加快。據企業預警通數據,截至12月20日,年內已有171家銀行被吸收合併、重組合併或直接解散,數量已超過去兩年之和,其中包括1家城商行、76家農信機構和94家村鎮銀行。
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中小銀行合併重組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吸收合併、新設合併是主流方式。吸收合併即“大吃小”,資質較優的銀行將中小銀行吸收後將其改造為分支機構。例如,12月13日,遼沈銀行吸收合併營口宏誠村鎮銀行、遼寧燈塔村鎮銀行、遼寧首山村鎮銀行三家村鎮銀行獲批,並設立為3家支行,完成“村改支”。今年4月,廣東南粵銀行獲批收購中山古鎮南粵村鎮銀行,並設立廣東南粵銀行中山分行,成為業內首個“村改分”案例。
今年以來,村鎮銀行合併重組的案例層出不窮。業內人士認為:一方面村鎮銀行是風險化解的重點領域;另一方面,村鎮銀行體量較小,合併重組的難度相對較小。
此外,中小銀行開啟“抱團取暖”之路,合併後組成區域內的大中型銀行。據不完全統計,至今已有浙江、山西、四川、河南、廣西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遼寧、海南成立省級農商行,此外內蒙古農商行也正在加速籌建。
現實中,選擇哪類合併重組方式主要取決於收購雙方主體規模的差異。李廣子稱,吸收合併一般適用於收購方規模較大、業績較好,而被收購方通常規模較小、業績較差;新設合併則更適用於規模較為接近的銀行。
“中小銀行的登出與並購潮背後,是政策與市場雙重因素的共同驅動所致。”東吳證券固收首席分析師李勇表示,村鎮銀行作為中小金融機構,受制于單一業務模式與本地經濟關聯度較高的局限,其整合主要源於在經濟增速放緩和監管強化背景下的經營困境,而農商行和信用社的大規模政策性合併則更多是出於地方優化資源配置、形成金融合力的政策導向。
1月舉行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4年工作會議確定了今年八大重點工作,其中全力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排在首位。“近年來監管不斷強調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鼓勵優質銀行參與並購重組農村中小銀行,加快推動中小銀行兼併重組,實現中小銀行減量提質。本輪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潮的出現,也是順應監管要求的舉措。”李廣子稱。
此外,“因地制宜”“一省一策”成為本輪中小銀行合併重組的特徵之一,今年中小銀行的合併重組也呈現明顯的區域分化特徵。據東吳證券統計,登出銀行主要集中在遼寧、河北、海南三省。總體來看,東部沿海地區的銀行積極佈局,尤其是對中小銀行的收購頻繁。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區的銀行則更多在政策引導下進一步整合區域金融資源,推進籌建省級農商行合併中小銀行。
“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情況不同,金融風險的嚴重程度不同,在化解風險過程中能夠動用的資源也不同,這就決定了中小銀行在化解風險過程中需要因地制宜,結合本地經濟發展狀況、能夠動用的資源狀況等採取差異化的風險處置措施。”李廣子説。
增資擴股助力“強身健體”
除了合併重組之外,也有部分中小銀行採用增資擴股的方式化解風險。例如,12月16日,山東金融監管局同意濟南政金通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認購萊商銀行7.59億股股份。近期山東省內多家城商行獲批增資擴股,11月內,泰安銀行、臨商銀行以及煙臺銀行增資擴股方案紛紛獲批。
“增資擴股是從銀行體系外部引入資源,對於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實力、提高風險抵抗力具有重要意義。”李廣子錶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合併重組和增資擴股兩種方式的區別,對於風險化解而言,主要在於適用範圍的不一致,通常情況下,風險可控時可以採用增資擴股的方式,風險較大時則採用合併重組的方式。
改革模式和方案並無優劣之分。多名受訪人士表示,風險化解手段並不存在最優手段,只有最適合的手段。目前來看,合併重組正是現階段最適合的手段之一。
在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研究員周茂華看來,市場化、有效率的中小銀行兼併重組,有助於理順股權結構、完善內部治理、加快處置歷史遺留問題與不良資産,讓個別經營不善、風險較大的小型銀行穩步“退出”市場,降低系統風險;同時,通過合併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實現銀行量和質的提升。
合併重組終究只是過程,不是目的。如何達到強強聯合,實現“1+1>2”的目標,還需要進行有效的機制改革,加強在合併重組之後的業務整合和管理整合,以提高中小銀行競爭力。
“吸收合併後有助於區域資源優化整合,對於吸收方來説也有助於擴大區域市場份額,減少同質化競爭,擴大品牌影響力。但需要留意規模增大,經營能力提升,相應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的能力也需要隨之提升。”周茂華説。
今後一段時間內,“合併重組,改革化險”依然是大勢所趨。中誠信國際研報稱,銀行合併重組並非簡單的“拉郎配”,業務流程的整合疏通、內控管理的優化和企業文化的融合等軟實力的提升更是新設機構面臨的重要挑戰。在此背景下,參與吸收合併的銀行需要實事求是地暴露歷史問題、穩紮穩打地化解存量風險,以實現新機構的“涅槃重生”。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