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界再次因一次轉基因作物的大規模違規種植引發關注。
7月10日晚間,號稱“5株玉米種 2株登海育”的山東上市公司登海種業(002041,SZ)公告承認涉嫌2590畝轉基因玉米違規種植情況,伴隨這一事件的還有公司對其副總經理被拘押超過1個月才披露的信披瑕疵。
目前,農業部門和公安部門均在調查當中,作為國內種業龍頭上市企業的登海種業涉及轉基因違規種植的影響仍在發酵中。對於龍頭企業大規模連續“誤種”的原因,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稱,超過2500畝的規模確實很大,從試驗的目的性來説並不正常,背後可能是“逐利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對轉基因作物的監管正不斷加強,多數違規機構都被暫停了全年的相關試驗。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的研究員李國祥告訴記者,按照當前的管理條例,違規種植轉基因作物的相關單位,被中止所從事轉基因相關試驗已經是輕微的處罰,此外還會根據其定性和影響産生其他後果。
“誤種”或存利益驅動
根據登海種業的公告,公司先是因為“內部管理”問題,將此前合規繁育的50公斤轉基因種子當成了常規自交係原種,進而擴繁出了約12噸親本。此後,這12噸親本更是被其伊犁分公司“誤種”到了鞏留縣的2590畝土地上。
《每日經濟新聞》查詢了解到,我國的轉基因玉米當前尚處在試驗階段,並未進行産業化推廣。根據國家2017年修訂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從上一試驗階段轉入下一試驗階段的,其試驗單位應當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被批准。
而登海種業除了對以上條例連續違規這一疑點外,其此次涉嫌違規種植的規模也遠遠超過了此前官方公佈的其他違規案例。
根據今年2月農業部辦公廳披露的“關於7家單位違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規定處理情況的通報”,北京大北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華農偉業種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商同創高科種業有限公司等均涉及違規試驗問題,但最大的種植規模僅為10.8畝。
雖然登海種業對以上違規種植給出了“誤種”和存在“內部管理問題”的解釋,但有學者卻給出了不同的看法。
鄭風田告訴記者,常規的作物育種均需要進行推廣,各類試驗是可以理解的,但轉基因作物的種植較為敏感,國家也規定了相關單位要取得主管部門的批准制度。但當前國內的種子市場的確有一些不透明的現象存在,對於農民來説,他們可能對種子品種的具體情況並不清楚,只要高産、效益好,他們就願意去種植。
鄭風田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種子公司可能會受到逐利行為的驅使,鋌而走險地將種子拿到灰色渠道去售賣。
後續或帶來不小的影響
此次“誤種”,或會對登海種業後繼在轉基因作物試驗和其他類型的生産經營活動,帶來不小的影響。
記者查閱農業部辦公廳近年來發佈的有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發現,規定內容和處罰機制明顯呈現更加細緻和嚴格的趨勢。
2017年,農業部提出,對違法開展田間試驗的研發者,責令停止試驗,停止安全評價申請資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停止科研項目,停止品種審定資格,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而對違法制種、繁種、銷售轉基因種子(種苗)的生産經營者的處罰則更為嚴格。涉事企業將被要求停止生産經營,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吊銷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8年,農業部的監管文件表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
記者梳理農業部的處分通報發現,2016年及2017年,有18家單位因轉基因試驗違規被處分,其中絕大部分被暫停了全年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中間試驗資格,其中遼寧省丹東農業科學院受到的處分最為嚴重,被暫停了3年的試驗資格,其承擔的一個綜合試驗站項目也被終止。
李國祥表示,被中止試驗已經是最輕的處罰結果。此外,有關部門還會根據其定性和影響進行其他的處罰。李國祥認為,當前我國對違規種植轉基因生物的處罰力度依然較輕,建議加大懲治力度。
登海種業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兩次種植行為違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十九條之規定,涉嫌違規種植,但因沒有經營及收入,依據該條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能受到罰款的行政處罰。
7月11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度撥打登海種業披露的公開電話,公司證券事務處工作人員表示,對本次違規種植事件並無過多了解,公司董事會秘書也因出差無法回答相應問題。
登海種業此前曾披露,公司承擔過山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下達的高技術專項“玉米基因工程選育項目”、與其他單位合作參與國家科技部下達的國家項目。公司具有玉米轉基因研究的科研基礎,並已初步建立起玉米轉化、輻照等技術體系,具備了生産工程技術育種的條件。公司在2017年還因優質功能型轉基因玉米新品種培育獲得政府補助。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