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易主股踟躕不前的境況下,量子高科攜23.8億重組方案,再度試探監管邊界。
量子高科昨日披露重組預案,擬作價23.8億元收購醫療研發服務商睿智化學。而一個月前,量子高科實際控制人曾憲經還突擊受讓了睿智化學4.5%股權。
簡而言之,量子高科本次重組標的係新任實控人旗下參股資産,按標的資産體量已觸發借殼上市標準。不過,機巧之處在於,本次重組計量相關指標時,以曾憲經所持標的資産股權單獨計算,由此認為不構成借殼上市。
“對擬購資産進行拆分計算的模式在以往重組中並不少見,但去年重組新規實施後,這種類借殼玩法難獲認可。”有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量子高科的切割定價模式能否過關,亦可探測易主股板塊的重組監管風向。
“切分術”避開借殼
根據重組預案,量子高科本次擬以16.22元/股的價格,向睿昀投資、睿釗投資等六名對象合計發行約1億股股份,支付現金7.48億元,作價約23.8億元購買睿智化學100%股權,並配套募資不超過6.65億元。其中,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曾憲經持有睿智化學4.5%股份。
資料顯示,睿智化學主營新藥研發外包相關的CRO和CMO業務,2015年、2016年實現凈利潤5564萬元、8922萬元。交易對手承諾,睿智化學2017至2019年凈利潤分別不低於1.35億元、1.65億元、2億元。截至3月31日的評估基準日,標的資産預估值23.4億元,增值約4.6倍。
對創業板公司量子高科而言,這無疑是一項重磅並購。從總資産、凈資産及營業收入等指標看,睿智化學的對應數額均達上市公司體量的三倍以上。
一個特殊的背景是:去年3月,量子高科控股權變更,原二股東曾憲經、黃雁玲夫婦通過受讓部分股權,以24.36%的持股比例成為上市公司新的實際控制人。根據去年9月實施的重組辦法,上市公司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60個月內,向收購人及其關聯人購買資産觸及相關標準的,將構成重組上市(即借殼)。
由於曾憲經持有睿智化學4.5%的股份,若以標的資産的總資産、凈利潤等指標來衡量,本次交易均已觸發借殼上市。而根據相關規定,創業板公司不允許被借殼。
量子高科的招數是“切分法”。公司認為,根據《重組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上述購買資産指標的資産總額、凈資産額,以被投資企業的資産總額、凈資産額(與成交金額中的較高者)和該項投資所佔股權比例的乘積為準;營業收入、凈利潤以被投資企業的營業收入、凈利潤與該項投資所佔股權比例的乘積為準;成交金額以上市公司向曾憲經購買標的資産的支付對價為準;股份數量以上市公司本次向曾憲經發行股份數量為準。
在單獨計算曾憲經所持資産份額後,計量範圍縮至標的資産的4.5%,相應指標自然不會越線。因此,公司認為本次重組不構成借殼。
但事實上,這種切割計量模式在以往重組中屢有出現。但在去年重組新規出爐、審核收緊之後,便再無過會案例。去年6月,採用該模式的西藏旅遊收購拉卡拉的重組宣告終止;九有股份、金剛玻璃的重組則均被否決。“這種計算模式一直存在爭議,去年審核收緊後,新出的重組方案幾乎都放棄了這類設計。”資深投行人士表示。
突擊入股“一石多鳥”
量子高科半年前停牌籌劃重組,而曾憲經成為睿智化學的股東,發生在短短一個月前。
據資料,睿智化學設立於2003年,實際控制人為惠欣及其家族。今年5月15日,睿智化學的唯一股東CGHK分別與Mega Star、張天星、曾憲經、睿昀投資、睿釗投資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約定CGHK將其所持部分股權轉讓給後者。股權轉讓完成後,CGHK及另五名股東的持股比例分別為25%、23.5%、7%、4.5%、35%和5%。
其中,CGHK、睿昀投資、睿釗投資的實際控制每人平均為惠欣及其家族,合計持股比例為65%,另35%股權散佈于三名財務投資人之手。該次股權轉讓價格,對應的標的資産估值為23.4億元,與本次重組評估值一致。
“在類借殼重組案例中,對標的資産突擊入股是一種常見策略,一方面可以抬升標的資産估值,另一方面可以稀釋標的資産股權,從而保障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地位。”投行人士表示,江泉實業等重組案例也有類似操作。
據公告,本次量子高科收購CGHK所持25%睿智化學股份全部以現金對價支付,為6.11億元。據此匡算,突擊入股及本次交易實施後,惠欣家族僅將睿智化學40%的資産份額換成了上市公司股票;其餘股權則完成了套現,總金額約14億元。
顯然,在今年5月的股權轉讓中,Mega Star、張天星的高價入股相當關鍵。因入股估值與本次重組一致,其獲利空間完全寄託于二級市場。資料顯示,Mega Star去年8月註冊成立於香港,出資額1港元,唯一股東WOO Swee Lian為完美(中國)有限公司董事。張天星為山東尚東置業、上海如屹資産、深圳清華誼投資的實際控制人。
最關鍵的是,經過這番騰挪,曾憲經維持了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據披露,不考慮配套融資,本次交易完成後,曾憲經、黃雁玲夫婦一方的持股比例約為20.91%,惠欣家族的持股比例為11.21%。同時,惠欣及其家族成員出具了《關於不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承諾函》,稱本次交易完成後60個月內,認可並尊重曾憲經家族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不通過任何方式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謀求實控權。
(責任編輯:劉露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