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清倉減持後再發出致歉公告,日機密封(300470)股東深圳市柏恩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柏恩”)的做法讓中小投資者不能接受。
據日機密封公告稱,截至5月19日,深圳柏恩持有公司股份400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75%,取得方式為公司IPO前增資入股。深圳柏恩分別在5月22日、 23日通過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減持均價32.73元/股,合計減持400萬股,合計減持金額超過1.3億元。減持後,深圳柏恩不再持有公司股份。5月25日, 深圳柏恩發函告知公司,已減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共計400萬股。
因為深圳柏恩為日機密封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東,所以在公司上市前就做出承諾,深圳柏恩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結合證券市場情況、日機密封的股票走勢及公開資訊、深圳柏恩的業務發展需要等情況,自主決策、擇機進行減持。
深圳柏恩在減持所持有日機密封的股份前,應提前3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按照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 完整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當然,對於此次造成違規的原因,日機密封也做出了解釋,“主要是工作人員對減持規定的理解不到位,由於日機密封上市新股發行導致深圳柏恩持股比例被動降至3.75%,工作人員誤以為深圳柏恩所做出的承諾僅需在他對公司持股達到5%以上時才須遵守、履行,因此導致此次違規減持發生。”
因此,深圳柏恩對減持操作的不規範行為給全體股東及廣大投資者造成的不便進行致歉,懇請各位股東及廣大投資者諒解,深圳柏恩已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對證券法規的學習培訓,以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證券管理水準,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顯然對於這樣的致歉,投資者是不能接受的,必須要證監會給予處罰。
類似于日機密封的案例較少,此前有限制期內減持的案例,比如豐林集團控股股東豐林國際減持達到5%以後。在沒有報告、公告的情況下,繼續減持豐林集團股份,累計減持豐林集團股票1980萬股,佔豐林集團股份總數的4.222%,金額2.06億元。最終對豐林國際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行為處以50萬元罰款,對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行為處以144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1490萬元。
(責任編輯: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