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年內2次因信披違規遭警示 交大昂立賣金融資産“補給”一季度業績
昨日晚間,交大昂立公告稱,因信披違規,公司收到上海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而這也是交大昂立年內第二次收到上海證監局的警示函。
信披違規年內2次遭警示
《證券日報》記者查閱交大昂立公司公告顯示,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上海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並對交大昂立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具體內容為,交大昂立全資子公司上海昂立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昂立實業)和上海昂立久鼎典當有限公司(下稱昂立久鼎典當)2014年度向關聯方蘇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下稱蘇州兆元置地)提供借款累計發生額1.09億元,且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5%以上,而交大昂立未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式,未按關聯交易履行臨時報告義務,未在2014年年度報告中作為重大關聯交易予以披露。昂立實業2012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向關聯方蘇州兆元置地提供借款累計發生額分別為4000萬元、5500萬元、5500萬元,佔公司相關年度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0.5%以上,交大昂立未按關聯交易履行臨時報告義務。
由於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監管局對交大昂立出具了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交大昂立今年內第二次收到上海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1月23日,交大昂立發佈公告稱,公司于1月22日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公司對賣出興業證券事項未通過臨時報告及時披露,直至2016年4月2日才發佈臨時報告進行補充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對公司予以警示。
對於交大昂立如此頻繁違規資訊披露相關規定一事,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多次信披違規,首先是規矩意識不強,總懷有投機取巧的僥倖心理,其次是處罰力度不夠,違規成本太低,讓上市公司肆無忌憚。
出售金融資産助力一季度業績
查閱交大昂立的股價,公司股價在資本市場上走勢低迷,昨日報收于6.31元/股,這個價位創下2015年6月中旬大盤見頂以來的新低。由於公司2016年年報數據尚未公佈,從可查到的公司去年三季報業績可見,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數。另外,公司前兩大股東去年曾多次減持公司股票。
《證券日報》記者通過Choice數據統計顯示,交大昂立第一大股東上海交大産業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東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12月29日,共4次減持公司股份,累計減持數量為2500萬股,減持套現金額約2.07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交大昂立正在搭建大健康産業平臺,試圖通過並購來打開盈利空間,但目前看來,公司在大健康領域的進展不是太明顯。
雖然公司尚未發佈2016年年報,但是,交大昂立最近發佈的一則出售金融資産的公告,對公司一季度業績將起到積極作用。
2017年3月30日,交大昂立發佈公告稱,公司3月21日至3月29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統累計出售所持國泰君安股票560萬股,佔國泰君安總股本的0.0734%,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4億元,減持後公司尚持有國泰君安股票840萬股,佔國泰君安總股本的0.1102%。公司表示,本次減持扣除成本、稅費因素後,對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凈利潤的影響金額約為2316.71萬元。
(責任編輯: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