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藥企出海“淘金”絕非易事。
2016年4月19日,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FDA”)發佈了66-40項下針對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美藥業”,300006.SZ)兩個廠區的進口禁令(因GMP檢查不符合而不經過實物檢查直接在海關扣留)。
據業內人士介紹, 公司相關産品一旦列入66-40項下進口禁令清單,自該進口警報發出之日起至整改確認期間,來自於上述廠區的製劑或原料藥將不被美國接受。
值得關注的是,《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現,到目前為止,事發已近兩個月,萊美藥業對此一直沒有進行公開披露,此事對該公司影響幾何仍不得而知。
出口受禁
據FDA官網顯示,此次,萊美藥業位於重慶市長壽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南四支路2 號、南岸區月季路8號的兩個廠區都被列入了進口警報名單。
公開資料顯示,重慶市長壽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南四支路 2 號為重慶萊美隆宇藥業有限公司廠址,該公司主要經營原料藥。南岸區月季路8號為萊美藥業原址。而萊美的原料藥主要包括氨曲南、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伏立康唑、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磷酸氟達拉濱、炎琥寧等。
據浙江某國際化藥企的品質總監向本報記者介紹,當FDA檢查員發現藥品的生産、加工、包裝、存儲違反《美國食品、藥物及化粧品法案》及其他法令時,會在檢查結束時對企業現場簽發483表(FDA Form 483)。FDA此舉的目的在於通知企業存在的缺陷,在檢查結束時與企業管理層進行討論。FDA鼓勵企業將整改計劃以書面形式對483表進行回復,並儘快執行整改計劃。而企業被列入進口警報名單公開的,FDA認為其有嚴重的合規性問題。
上述人士説,66-40項下的進口警報都是涉及GMP問題。一般上是先發了警告信後、因糾正措施不符合FDA的期望、才發進口警報給企業。但FDA也會因發現的GMP問題對産品有確定的品質風險而先發進口警報,如數據造假等。
根據FDA的相關規定,被FDA列入進口警示的廠區在進行整改並得到FDA確認後,或通過FDA重新現場檢查後即可解除其進口警示。
值得關注的是,萊美藥業對此一直沒有進行公告。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海翔藥業1月22日午間發佈公告稱,公司昨日收到FDA對公司外沙廠區原料藥出示的進口警示函。該警示函針對2015年8月10日至13 日期間FDA對公司外沙廠區的原料藥檢查發現的實驗室數據完整性方面的不足。根據警示函,公司外沙廠區現有准許進入美國市場的原料藥産品,自該警示函出具之日起至整改獲得FDA確認期間,將暫時不能進入美國市場。
海翔藥業當時表示,公司將根據FDA 的相關規定,爭取儘快解除警示,恢復出口美國。
萊美藥業此次涉事産品的收入在整個營收中佔比是多少?此事是否達到了信披標準?該公司對此做了那些整改?萊美藥業對此沒有對記者的採訪要求做出任何回應。
凈利下滑
事實上,萊美藥業此前曾高調公告其産品國際化進程。
2011年7月,萊美藥業表示,公司于近日與SagentPharmaceuticals,Inc.(賽金藥業公司)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同意合作開發成品注射劑製品,産品將依照美國現行藥品實驗室品質管理規範(以下簡稱“cGLPs”)和現行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的標準(以下簡稱“cGMPs”)進行開發。
中信證券當時的研報認為,此次萊美藥業與賽金藥業將圍繞注射劑製品展開闔作,萊美藥業在本部茶園製劑基地與子公司湖南康源各預留出一條生産線,今年年底將啟動美國cGLPs和cGMPs認證。通過合作,萊美藥業的研發與生産有望達到國際水準,未來注射劑産品將出口美國等發達國家。
2013年12月30日,萊美藥業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FDA的通知,公司生産的替莫唑胺原料藥已通過美國FDA認證,獲准在美國上市銷售。
當時萊美藥業表示,公司産品通過FDA的認證,拓寬了公司的國際市場銷售區域,優化了産品市場結構,對公司産品在國際市場的銷售起到了推動及示範作用。但該品種的經營業績還將受到市場環境變化等不確定因素影響,對公司短期業績無重大影響。
不過,記者並沒有在萊美藥業公開披露中找到上述兩事進展的相關內容。
上述品質總監表示,企業要在FDA的GMP檢查時“過關”,還是自身要把工作做好,首先企業內部要建立起誠信的企業文化,這也是FDA官員一再強調的;再者設施設備硬體這塊要跟上,做到一切留痕。
事實上,萊美藥業對長壽廠區原料藥項目投入不菲。
2009年萊美藥業上市募集資金3.49億元,其中超募資金2.05億元。公司首發募投項目“抗感染及特色專科用藥産業化生産基地建設項目”原計劃在2010年8月竣工。但後來受2011年3月1日起新實施的《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2010 年修訂)》的影響,公司將募投項目一分為二,一部分是“長壽原料藥項目”,另一部分是“茶園製劑項目”。
2012年5月萊美藥業公告稱,由於新版GMP提升了産品品質標準、原材料和人工費用增加,公司擬對長壽原料藥項目追加投資,該項目投資總額預計將從9896.82萬元增至約2.2億元。
公告稱,新版GMP規範的公佈,對整個醫藥製造行業提出了更高的標準,特別是對無菌原料藥要求更加嚴格,公司按照新版GMP要求,將部分設備由原定國産設備更換為進口設備,品質標準大幅度提升,設備購置費將由原計劃的1932.89萬元增至7400萬元。
然而,這次長壽廠區在FDA的檢查中卻沒有“過關”。
另外,近年來萊美藥業正飽受凈利下滑之困。2012年、2013年、2014年萊美藥業扣非後凈利潤分別為4559.34萬元、4082.22萬元、793.61萬元,分別同比下滑17.5%、10.46%、80.56%。2015年略有上升,當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64億元,同比增長5.72%;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061.24萬元。
警報頻響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目前已經成為僅次於印度的美國第二大原料藥來源國,且有越來越多的中國藥企在美國申報仿製藥。但是,進入美國醫藥市場想取得商業上的成功絕非易事。
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FDA對中國制藥企業共進行了132次現場檢查,相比2014年多了15次,發出了超過80份483表。與此相比,2015年,FDA 在印度進行了203次現場檢查,相比2014年增加了114次。
不過,FDA對中國藥企的進口禁令警報頻繁響起,截至5月20日,2016年已有11家中國藥企遭FDA封殺。
僅今年4月,FDA就發佈了6份進口警報,包括新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新鄉拓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萊瑞森藥業有限公司、北京太洋藥業有限公司、重慶萊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兩個廠區。
2016年2月, FDA製造品質辦公室總監托馬斯·科斯格羅夫 (Thomas·Cosgrove)在印度孟買舉辦“制藥聯盟”會議內介紹數據完整性和符合GMP要求,並提出4個進口警報判定準則:違規可能會導致藥品品質缺陷産生潛在不良後果于病患者的健康、重復違規、拒絕或延遲檢查、顯著的數據完整性違規。
上述品質總監認為,FDA前幾年在印度查出很多藥企數據完整性存在問題,所以在中國檢查時也較多地關注這一問題。這兩年FDA在華舉辦了多期有針對性的相關培訓班,且FDA官員也表示中國藥企的硬體也提升了不少,下面國內藥企應該不會頻繁接到進口禁令警報。
不過業界也擔心,中國藥企頻繁登上 FDA的進口禁令名單極有可能引火燒身,重蹈印度仿製藥覆轍。
業內人士呂順曾公開對此表示,事實上美國FDA已經借此機會申請大幅度增加在中國現場檢查員的人手。比如FDA之前在中國的現場檢查員只有2個,審查大約700個GMP原料藥生産基地。檢查員的人數最近將大幅增加到26位。這些檢查員雖然因為簽證問題還沒有完全到位,但2014年FDA在中國進行了大約120次現場檢查。包括海正和九洲的産品,到目前為止總共已經有38個産品被禁止銷往美國,是僅次於印度禁止藥品第二多的國家。“而且FDA的這些整改措施幾乎和當年對付印度仿製藥的手法如出一轍。”
(責任編輯:李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