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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億涉“中技係非法集資案”

  • 發佈時間:2016-04-19 02:31:17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曹霽晨

  3月底,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中技係成清波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作出一審判決,從事實業、礦業投資業務的*ST新億也捲入該案。

  2015年12月,中技係非法集資案中的融資平臺上海優道四家合夥企業,向在計劃重整的*ST新億申報了共計約10.2億元債權,其中7.46億元為本金。

  有多位*ST新億投資者據判決書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上述債務真實性存在較大疑點。

  新京報記者昨日就此事多次致電*ST新億,但其電話均無法接通。

  有律師認為,若債務確存在問題,不僅*ST新億原有中小股東的凈資産與股東權益將增加,且裁定的重整計劃將面臨被撤銷的命運。

  “10.2億債務”潛伏近4年

  2015年,計劃重整的*ST新億宣稱收到涉及中技係非法集資案中融資平臺上海優道四家合夥企業申報的約10.2億元債權。而這一債務要追溯到2012年雙方的一項募資協議。

  2015年12月,正在計劃破産重整的*ST新億宣稱收到中技係非法集資案中的融資平臺上海優道設立的四家合夥企業——富義投資、芮嘉投資、純優投資、乾灝投資申報共計約10.2億元債權,其中7.46億元為本金,其餘金額為利息及違約金。

  這一債務需要追溯至四年前。2012年,彼時國創能源(*ST新億前身)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劍雲向中技係實控人成清波提議,購買成持有的美國田納西州煤礦,用於國創能源重大資産重組,並將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募集資金,支付收購款項。

  成清波同意了周劍雲這一請求,並要求周劍雲支付收購前期費用,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周劍雲表示通過私募的方式先期募集資金。

  同年,周劍雲通過朋友介紹結識楊智琴及劉永盛,口頭約定由楊智琴及劉永盛分別為定增項目募集資金,同時,周劍雲與優道公司負責人田盛為商議,使用優道公司作為融資平臺,先後設立乾灝公司、芮嘉公司、純優公司等六家有限合夥企業募資。

  在此後的約一年時間中,楊智琴、劉永盛實際募集資金共12.5億余元,所募集資金進入富義投資、芮嘉投資、純優投資、乾灝投資等公司銀行賬戶。由田盛為根據周劍雲指令劃入國創能源及相關銀行賬戶。

  其中,有7.46億余元直接劃入國創能源賬戶,國創能源由此産生對優道四家合夥企業的7.46億余元債務。

  債務否認後又確認

  *ST新億前身國創能源曾宣佈此前與中技係的融資協議是未經董事會審批的情況下簽訂的,但一年之後,又發佈公告確認了上述債務。

  2014年,中技係非法集資引發監管層關注,1月,周劍雲辭去國創能源總經理職務,三個月後,其辭去董事長一職;5月,有媒體曝出成清波等人被羈押。

  同年7月1日,國創能源表示原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劍雲在沒有經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批的情況下,代表公司與上海優道簽訂融資協議。

  *ST新億稱,公司在上海優道融資案中“不是融資主體,也未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為上海優道的融資提供擔保。上海優道非法集資案中有關人員被羈押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進一步的影響。”

  但在一年後,2015年12月,*ST新億發佈公告重新確認了上述債務,*ST新億認為,管理人和涉及優道各方進行溝通,沒有證據證明有資金從新億股份回流給四合夥企業,亦無證據證明新億股份對四合夥企業的投資者進行了兌付,因此,上述債務屬實。

  有*ST新億投資者表示,此前否認的債務又重新確認的行為,嚴重侵犯了自身權益。

  因看好*ST新億“債務乾淨”,投資者朱興生(化名)曾告訴新京報記者,其在2014年投資100萬元,父母在其指導下,也拿出60萬元入市。

  朱興生判定*ST新億“債務乾淨”,是據公司前述“撇開責任”的公告。

  在朱興生計劃中,通過這筆投資,不僅能在3年之內還清房貸,兒子出國留學的費用也很充裕。但目前看來,他感覺“計劃都泡湯了”,令他頗感自責的是,因為賬面虧損,父母都很少出門。

  6.2億案款兌付主體成謎

  “中技係”非法集資案判決書顯示,在向公眾兌付的11.24億元中,有6.2億元未明確主體身份。有分析人士認為,這6.2億元很可能來自*ST新億,對此*ST新億並未予以回應。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成清波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讓部分中小投資者開始産生對*ST新億的10.2億元債務真實性産生懷疑。

  判決書顯示,成清波等人募集資金中,向公眾吸收存款共計11.24億元已完全兌付完畢。其中,成清波及其關聯公司兌付了4.93億元,田盛為兌付了370萬元,楊智琴及其家屬兌付了140萬元。

  但*ST新億部分投資者很快發現,其餘超過6.2億元案款的兌付主體未予以明確。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認為,該案被告人利用*ST新億賬戶接收7.46億元後,極有可能將其中的6.2億元用於兌付了投資人。

  “如果*ST新億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兌付,則*ST新億管理人不應再將新億股份賬戶接收的7.46億元以及衍生的合計超10億元的資金認定為重整債務。”王智斌指出。

  對於*ST新億關於涉及優道案的債務問題,4月18日,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ST新億證券代表處電話,均無法接通。

  部分*ST新億投資者表示,正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一位*ST新億投資者告訴新京報記者,未予以明確的6.2億元兌付主體,是對*ST新億重整一案申訴事項涉及的關鍵事實,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予以查明。

  分析稱破産重整可能生變

  2016年1月,*ST新億的破産重整獲得法院批准。分析人士稱,若債務確認為真,則*ST新億的破産重整方案可能面臨重新制定的局面。

  2015年底,*ST新億破産重整計劃草案遭高比例反對票兩度否決後,公司向所在地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裁”。2016年1月4日,*ST新億公告稱,塔城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

  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方案,共轉增的11.13億股出讓後用於清償公司債務等。彼時,*ST新億所確定債務總額為21.7億元,其中包括上海優道四家企業申報的10.2億元債權。

  2016年3月18日為*ST新億股票除權日,這一天,公司股價由停牌前的7.40元變為1.87元。

  小股東認為,按照除權方案,公司現有股東持股數增加30%(10轉3),但股價卻縮水5.53元,綜合起來賬面虧損比例達67.15%,這一轉增方案對公司原有股東“損失慘重”。

  “至今都不敢看賬戶”,*ST新億投資者朱興生對新京報記者説,自己之前160多萬的賬面市值,如今應該剩下不到50萬元,“這簡直是一場對小散的洗劫。”

  “如果*ST新億參與了(中技係集資案)兌付,那麼公司對優道四家公司所承擔的債務應低於10.2億元,這意味著其債務不實,現有重整方案將流産。”王智斌説,從這個角度來講,*ST新億之前被法院裁定的重整方案將被撤銷,需重新制定重整方案,原有股東的凈資産與股東權益將增加。

  背景

  *ST新億曾為中技係版圖一角

  *ST新億幾經易主,公司也擁有“四維瓷業”“四維控股”“國創能源”等多個證券曾用名,但仍未改變其經營慘澹的困局,而中技係曾經的入主,更是讓其業務一地雞毛。

  2008年11月,深圳中技關聯企業深圳益峰源入主四維控股,成為中技係旗下A股上市公司。在中技係版圖中,四維控股扮演著“錢袋子”的角色,資金被肆意挪用,業務卻一地雞毛。

  彼時,深圳中技與山東海川簽訂《青島海協信託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購買山東海川持有的青島海協信託16.65%的股權,四維控股被指定為該股權的受讓主體。

  而四維控股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則歸深圳中技所有,由山東海川出具委託手續委託深圳中技收取。也就是説,四維控股的購買價款需先支付給深圳中技,再轉給山東海川。

  業務方面,中技係入主,公司凈利潤由2007年盈利592萬元下滑至2008年虧損2.72億元。2009年,公司依然虧損1.32億元。2010年盈利5793萬元後,2011年再次虧損2363萬元。

  從2011年8月開始,深圳益峰源開始不斷減持持有的7152.31萬股四維控股股份,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深圳益峰源累計減持了5800萬股,累計套現近5億。*ST新億也成為中技係第一個讓出控制權的上市公司。

  

*ST新億(600145)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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