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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太科技17億並購海外資産遭深交所問詢

  • 發佈時間:2016-04-19 08:10:38  來源:新華網  作者:王炯業  責任編輯:閻明煒

  18日深交所發函對航太科技日前披露的17億並購三家公司預案進行了深度追問。要求詳細披露標的資産及交易對手的歷史沿革等諸多情況。

  4月13日,航太科技宣佈,公司擬發行股份收購益聖國際持有的Hiwinglux公司100%股權、以發行股份加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收購Easunlux公司持有的IEE公司97%的股權、以現金方式收購國新國際持有的Navilight公司100%的股權,三家標的公司擬合計作價17.4億元。

  今日,監管層對上述重組方案發出了問詢函,對標的公司及交易對手的歷史沿革表示關注。問詢函指出,基於本次交易對方之一的國新國際成立的特殊背景和相關資訊涉及國家戰略,公司根據《26號準則》第四條的相關規定不對國新國際歷史沿革相關資訊進行披露。

  據重組方案,公司對國新國際的基本情況僅做了簡單的描述,國新國際成立於2012年5月29日,企業類型屬於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註冊于香港,公司的董事長為劉東生。而在“歷史沿革”、“最近一年的簡要財務報表”等常規性的欄目中,公司均以“涉及國家戰略”為由未向外界披露具體的內容,甚至在“主要股東基本情況”中也是如此。

  基於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詳細説明未披露國新國際歷史沿革的具體原因,並結合《26號準則》第四條的規定分析合規性。

  在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方面,深交所指出,請公司根據《26號準則》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補充披露交易標的最近三年增減資及股權轉讓的原因、作價依據及其合理性,股權變動相關方的關聯關係,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審議和批准程式,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是否存在違反限制或禁止性規定而轉讓的情形。

  在標的公司的其他方面,監管層對大客戶是否涉及關聯方和估值的合理性進行了追問。深交所指出,請根據《26號準則》規定,補充説明標的公司的前五大客戶是否為交易對方及其關聯方,如是,請披露産品最終實現銷售的情況。同時,請公司詳細披露公司董事會對本次交易標的評估,並對本次交易定價的公允性做出分析。

  另外,監管層還要求公司補充披露標的公司未解決訴訟確認的預計負債或或有負債的具體情況,並説明對本次重組的影響。

航太科技(000901)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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