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剩最後兩月 南紡股份投資者首獲勝訴判決
- 發佈時間:2016-03-06 07:2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近日,投資者韓女士拿到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南紡股份 賠償因虛假陳述對韓女士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27萬餘元,這是起訴南紡股份的投資者首次通過法院判決方式得到賠償。而之前獲賠的投資者,則主要是通過和解的方式。目前,距離訴訟時效到期僅剩下兩個月,“大眾維權易”欄目將繼續徵集南紡股份受損投資者參加訴訟索賠。(大眾證券報)
近日,投資者韓女士拿到了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南紡股份 賠償因虛假陳述對韓女士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27萬餘元,這是起訴南紡股份的投資者首次通過法院判決方式得到賠償。而之前獲賠的投資者,則主要是通過和解的方式。目前,距離訴訟時效到期僅剩下兩個月,“大眾維權易”欄目將繼續徵集南紡股份受損投資者參加訴訟索賠。
法院首份判決出爐
韓女士是去年找到本報“大眾維權易”欄目,參與起訴南紡股份虛假陳述的,8月25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今年2月22日判決。法院判決南紡股份賠償韓女士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損失、佣金損失共計276476.55元,以及以276476.55元為基數,自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損失。
本報此前曾連續報道過南紡股份虛假陳述案索賠進展情況。據了解到的情況來看,此次判決是南京市中院首次對南紡股份虛假陳述案做出公開判決,而之前已有不少投資者通過和解的方式拿到賠款。
2014年5月,南紡股份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南紡股份在2006年至2010年期間存在虛構利潤的證券違法行為。最終,證監會對南紡股份罰款50萬元,並對12名責任人員共罰款103萬元。從那時起,投資者就獲得了為期兩年的索賠權利。
根據司法解釋及公告等材料,凡在2007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26日期間買入南紡股份,並且在2012年3月27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均可參加索賠。
訴訟時效僅剩兩月
以2014年5月16日南紡股份公告受到處罰起算,該案的訴訟時效到2015年5月16日就將屆滿,距訴訟時效到期僅剩下兩個月。想抓住最後機會,起訴南紡股份的投資者可通過電話025-84686862、025-84686887或者郵箱dzzqwqe@126.com與我們取得聯繫。
根據公司2015年9月發佈的公告來看,已收到66起證券虛假陳述股民索賠案件。而南紡股份在2011年年報中披露,截至2012年3月份公司股東總數為1.63萬戶,目前參與起訴的股東僅佔股東總數的千分之四,意味著大多股民至今尚未提起索賠。
很多投資者沒有提起索賠訴訟,有很多投資者可能是不知道可以索賠,甚至有的投資者連自己具備這樣的權利都不知道。此外,有的投資者怕麻煩,誤以為索賠前期會支付高昂的費用,但實際該類投資者索賠只需要提供交割單和身份證明,其餘的事情都可以交給律師來看,律師也僅在官司打贏後才收取律師費,投資者根本不需要擔心。
除南紡股份以外,本報還在針對零七股份 、三峽新材 、蓮花健康(曾用名:蓮花味精 )、海潤光伏等23家公司展開索賠徵集行動。除南紡股份外,海潤光伏、金谷源 、神開股份 這四家公司此前已有投資者拿到賠償。本欄目已結束徵集的佛山照明 、漢王科技 、華鑫股份 索賠行動,投資者也均已拿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