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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島舉報門迷霧未散:監督委員會已形同虛設

  • 發佈時間:2016-01-27 08:49:44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雯  責任編輯:閻明煒

  一年多以前獐子島的冷水團事件至今還令資本市場心有餘悸。雖然獐子島、當地政府、以及證監會的各方調查最終對該事件的確認結果為自然災害,但是,一個2000島民舉報當年冷水團事件造假的新聞,讓整個事件的發展重新回到了起點。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赴獐子島,對獐子島鎮政府、獐子島鎮鎮民(獐子島集團股份受益權人)、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獐子島控股股東)進行了調查採訪。在調查中記者了解到,島民與上市公司的利益糾葛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1月11日,一條“2000人舉報獐子島集團及鎮政府存在貪腐行為”的消息,再次將2014年A股市場最大的“黑天鵝”——獐子島推上風口浪尖。

  1月12日~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赴大連市及獐子島,對獐子島鎮政府、獐子島鎮鎮民(獐子島集團股份受益權人)、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獐子島控股股東)進行了調查採訪,一個真實獐子島,浮出水面。

  多位島民向記者表示,與獐子島周圍諸島相比,獐子島海域全部歸獐子島集團統一經營,因此島民多年來“無海可依”,島上壯年者可通過給集團或外來個體從業者打工謀生,而老年者,只有依靠集體企業,即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每年給發的各項補貼及分紅維持生計,而“有能力的人”,多數舉家遷往陸地。

  一位獐子島鎮鎮政府退休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在島上有3000多老年人,當初因超齡無法進入大連的養老保險系統,就指著公司來養活他們。”

  正因為有這樣的利益糾葛,一場上市公司與島民之間的拉鋸戰就此展開。

  記者調查發現,獐子島鎮鎮民頻繁“質疑”獐子島集團經營狀況的原因,事實上是對當地鎮級集體資産監管的“鬆散”現狀的擔憂:2000年,獐子島鎮成立了集體企業——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而該中心又控股獐子島。獐子島集團的盈利通過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向集體成員分紅,但實際上,負責監督集體資産運營的“集體資産監督委員會”,由社區推選退休人員構成,組織結構“鬆散”,以一種“熟人社會”的方式進行“監管”,在集體資産經營狀況不十分透明的情況下,不信任與焦慮情緒逐漸在島民中産生,並由此帶來若干島民長達一年多的聯名舉報。

  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執行院長鄧大才認為,集體資産應該量化到人,確權到人以後,大家就可以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

  投資發展中心法人代表自稱已離職

  獐子島被稱作“海上大寨”。1992年,在市場經濟浪潮推動之下,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公司“應運而生”,經營性質繼續保持了基本生産資料歸集團公司集體所有,到1998年,“集體企業”改製成了“公司”,2000年12月,獐子島鎮人民政府出資9754萬元成立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為集體所有制性質,並以4933萬元的出資額,持股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有限公司70.63%,成為大股東。2006年,獐子島成功上市。2014年11月,獐子島鎮副鎮長趙志陽對媒體公開表示,獐子島集團“是獐子島的主要支柱産業,這個企業佔到整個獐子島80%~90%的份額”。

  獐子島鎮政府出示的一份文件顯示,2007年7月1日開始,全鎮戶籍人口每人每年享有鎮政府持有的獐子島1000股股份的收益權,至今已量化到每人6000股股份的收益權,其中,鎮政府對獐子島的控股是通過成立於2000年的“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來實現。

  獐子島2015年半年報顯示,成立於2000年,掌管獐子島鎮集體經濟資産運營的集體企業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既是上市公司獐子島的大股東,同時還是大連獐子島耕海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以及大連甘井子恒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的參股方。

  而對這多達21個企業的投資及盈虧情況,據一些島民反映,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多年來從未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過。

  多位獐子島鎮鎮民告訴記者,“集體的錢投資到什麼項目、地方,盈利、虧損是多少,從來沒有公示過,發給我們的錢,今年多明年少的,我們從來不知道原因,每次都説是因為經營效益不好。這麼多投資,也沒有給我們看過投到了哪。”

  對此,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的一位“甘先生”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採訪信中稱:“獐子島集團與獐子島百姓唇齒相依,鋻於部分集體經濟成員不十分了解集體經濟的全貌,對上市公司及集體經濟存有誤解和資訊溝通不暢問題,我們將積極改進我們的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集體經濟營運的監督,使集體經濟健康發展”。

  上述回復還特別提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集體資産不能量化到經濟組織成員。但獐子島上市後,為體現集體經濟的福利,經徵整合員意見和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在確保集體資産不被“分光吃光”,保證集體財力的前提下,提出收益權方案,表決通過了每名成員享有按1000股股票的分紅為標準的收益權,後經兩次10:10轉增股本及一次10:5送紅股後,變為6000股分紅為標準的收益權。自獐子島集團上市後,歷次分紅,均按實際分紅標準如實發放給每名成員。

  不過,2015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農村改革綜合性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分類推進農村集體資産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産,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經營性資産,重點是將資産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現階段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切實防止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少數人侵佔、支配集體資産,防止外部資本侵吞、控制集體資産。

  獐子島鎮政府提供給記者的一份材料顯示,《獐子島鎮集體經濟發展受益惠民實施方案》于2007年7月1日開始,全鎮戶籍人口可享受到基本養老金加農齡及其他補貼、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及臨時性生活補貼。

  獐子島鎮黨委副書記王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2007年至2015年,1.4萬餘名獐子島鎮居民總計享受到4.5億余元的集體經濟發展收益金,其中股權量化收益金1.38億元,農齡人員養老金及補貼1.58億元,適齡人員參保補貼928.7萬元,臨時性生活補貼1.48億元”。

  而鎮民反映較大的恰恰是“臨時性生活補貼”。《獐子島鎮集體經濟發展受益惠民實施方案》顯示,從2010年開始,根據年度集體經濟發展收益情況,為全鎮戶籍人口發放年度臨時性生活補貼,而2014年和2015年為減半發放。

  上述鎮民表示,“如果能讓我們了解到原因,能有一個集體民主決策的過程和程式。説實話,哪怕年年因虧損而一分不發,我也能接受。”

  在上述“甘先生”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回信中,對此答覆為,臨時性生活補助有其“臨時”性質,並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每年收益等情況,于次年的農曆小年前後發放。2014年,獐子島因“冷水團”導致虧損,按相關規定不分紅,所以2015年初發放的2014年度臨時性生活補助減半,2016年1月將要發放的2015年度臨時性生活補助,將按照2014年標準發放。

  一邊是島上鎮民對自家集體經濟經營狀況的揣測與質疑,另一邊,獐子島大股東——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正處於工作人員連負責人是誰都尚不明晰的狀態。

  1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位於大連市人壽大廈6層的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工商系統資料顯示的企業法人代表、獐子島鎮上一任的黨委書記石敬信並未在辦公室辦公。該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則表示,“領導很忙,有時在,有時不在”,“當前‘老闆’仍是石敬信,石敬信正在正常辦公的狀態,有問題可以向石敬信詢問”。

  記者隨後多方聯繫石敬信,獲其短信回復稱,“已辭職離開獐子島快一年了,離開後就沒去過公司,啥事也不參與了,只是他們至今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

  集體經濟資産監督機構組織鬆散

  此外,獐子島鎮還有一個集體經濟監管單位:獐子島鎮集體經濟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但該委員會是否起到“監督、管理”作用?

  1月15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就此採訪了該委員會一位召集人(以下簡稱召集人)。其表示,“監督管理委員會兩三年前才成立,不是拿工資的機構、很鬆散,都是社區推選的退休人士組成,人數不多,有幾個人還因離開了獐子島而不再聯繫”。

  NBD:您的身份是什麼?

  召集人:我是一個退休人員。“監管”鎮集體資産運營方面,我們有一個監督管理委員會,這是一個非常設機構,不是每天都辦公,人分散在下面,都是各個社區推薦的,我是一個召集人。實際上,這是個虛設機構。

  NBD:這個監督管理委員會是什麼時候設立的?

  召集人:設立兩三年了。

  NBD:那您作為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召集人,工作和監管流程是怎樣的?

  召集人:就是老百姓反映問題,我覺得這個事應該了解一下,就會找三四個人去了解情況。了解完後,與公司負責人談,反映下情況,他去管理。完了後我們就各自回去了,也沒有人發工資。

  NBD:委員會有多少人?

  召集人:不多,現在有的在大連生活,就不聯繫了。都是退休人員,有養殖退休的、民營退休的。這部分人有一個共性,就是熱愛這個集體,能夠看出問題來。

  NBD:有沒有鎮民覺得這個班子的成員不全面,沒有吸納“普通老百姓”?

  召集人:我們就是各個社區推薦上來的人,我們去了解情況,跟公司提點意見就完,就是口頭上提供建議。

  NBD:那公司會給你們提供營收數據嗎?

  召集人:數據?你要到公司去問,這個我們哪知道。

  NBD:公司沒有交給你們監督方的盈虧數據?

  召集人:我們去找公司説問題,説完就了事。我們這個部門,就幹這點活。而且他們也沒有給我們反饋的義務。我覺得這樣對公司也好。

  NBD:那如果島民問“咱們投出去的錢怎麼樣了”,你們怎麼回答?

  召集人:不會是“錢投出去怎麼樣”這類問題,是島民眼前能看到的問題,比如“公司怎麼生産上浪費現象很嚴重”。因為附近海上發生的事,老百姓都能看到,別的情況,他們也看不到,提不出問題來。提不出問題來,我們也不去看。

  NBD:那誰來監管“大股東”?

  召集人:我們的監督就是這樣的,群眾反映問題,或者今年島民問問“咱們外面收益情況怎麼樣”,我們就集合幾個人去大連看看。

  NBD:“外面”指的是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還是獐子島集團?

  召集人:指的是集團、房地産。我們也有投資到房地産。

  NBD:2007~2010年,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兩度變更法人代表您知道嗎?

  召集人:變更了嗎?

  NBD:變更了。

  召集人:我不知道。2007~2008年我不在政府裏,在港口工作,東獐漁港。這個投資發展中心就在大連,你有必要到大連去了解一下。

獐子島(002069)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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