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貝事件”的真相開始浮出水面。6月25日,獐子島發佈了證監會對獐子島(002069.SZ)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2016年和2017年獐子島對業績的虛報和對公司及其高層的處罰決定。
根據該份公告中所披露的資訊顯示,在2016年和2017年,獐子島存在業績造假行為。2016年獐子島虛增1.3億元凈利潤,2017年虛減2.7億元凈利潤。對此,證監會決定對獐子島處罰60萬元,對共計16人進行了處罰或警告,其中包括董事長吳厚剛,以及除獐子島鎮大耗村村委會主任金顯利以外的所有董事。同時,對吳厚剛、原常務副總裁梁峻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原公司財務總監勾榮、原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孫福君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6月24日晚間,吳厚剛宣佈辭職。
梳理獐子島的作假數據不難發現,由於獐子島在2014年和2015年連續虧損,為了避免觸發強制退市的危機,在2016年獐子島虛減成本,製造了盈利假像,使得獐子島避免退市並順利摘帽。在2017年又將2016年虛減的成本累加,造成了虧損的數字增加,以補算此前的成本。
獐子島正如島上村民所述,昔日的“海上銀行”早已不復存在。3次扇貝死亡事件,讓獐子島公司處於風雨飄搖之中。《中國經營報》記者就相關問題向獐子島致電併發去採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應。
業績作假被證實
獐子島的高層選擇了粉飾2016年業績,以便挽救獐子島。
對於獐子島的業績作假,島上的居民卻並不感到意外。
自獐子島的上市以來,獐子島共上演了3次扇貝死亡或逃走的事件,分別發生在2014年、2017年、2019年,此次,證監會調查的正是第二次扇貝死亡事件。第二次扇貝死亡發生的背景正是自第一次“扇貝跑了”事件發生後,獐子島連續兩年虧損,面臨強制退市的情況,在此背景下,獐子島的高層選擇了粉飾2016年業績,以便挽救獐子島。
根據證監會的報告認為,“2016年獐子島通過少記錄成本、營業外支出的方法將利潤由虧損披露為盈利,2017年將以前年度已採捕海域列入核銷海域或減值海域,誇大虧損幅度,導致財務報告嚴重失真。”
按照獐子島的成本結算,是以當月捕撈蝦夷扇貝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根據證監會以船上的北斗導航定位資訊為依據,發現2016年獐子島賬面結轉捕撈麵積較實際捕撈麵積少13.93萬畝,由此,獐子島2016年度虛減營業成本6000萬元。同時在2016年初庫存區域未顯示捕撈航行軌跡,而2016年底獐子島在這部分區域進行了底播,根據會計核算一貫性原則,上述區域既往庫存資産應作核銷處理,由此,獐子島公司2016年度虛減了營業外支出7111萬元。
綜上所述,在2016年獐子島虛增利潤1.3億元。而根據當年獐子島的財報顯示,獐子島凈利潤為7959萬元,實現扭虧為盈並順利摘帽。但按照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獐子島在2016年的實際凈利潤約為-5000萬元。
同樣的操作在2017年再次上演,但此次卻是和上次的相反。
由於核銷海域中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底播的蝦夷扇貝分別有20.85萬畝、19.76萬畝和3.61萬畝已在以往年度採捕,在2017年度獐子島公司虛增營業外支出2.4億元,減去庫存資産應作核銷處理的4187萬元,2017年度獐子島公司合計虛增營業外支出2億元;2017年度賬面結轉捕撈麵積較實際捕撈區域面積多5.79萬畝,由此,獐子島公司2017年度虛增營業成本6159萬元。
綜上所述,獐子島在2017年虛減利潤2.7億元。當年獐子島的所披露凈利潤為虧損7.2億元。按照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獐子島在2017的實際凈利潤約為-9.9億元。
記者注意到,獐子島的年報審計機構似乎早已發現獐子島的財務存在問題,因而在當年對獐子島的2017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按照證監會的調查結果來看,獐子島2014~2017年已經連續虧損4年,觸發了強制退市的條件。“目前證監會是對造假行為本身的處罰,應該後續還有針對因為造假而造成的其他後果的處罰。”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告訴記者,“此前金亞科技也是因為業績造假,先是董事長被禁入市場,最後公司退市。”
“寅吃卯糧”
對於獐子島的居民來説,所謂的接連的“天災”背後,是獐子島海底資源的迅速枯竭。
對於證監會在2017年提出的虛假業績問題,獐子島的申辯認為“在2018年1月進行底播蝦夷扇貝,年末存量盤點時發現海洋牧場遭受了重大災害,此次全海域受災造成獐子島公司底播蝦夷扇貝大面積絕收、減産”。但證監會予以的回答是“公司提到大規模的災情,與已採捕完畢的海域也沒有直接關聯性”。證監會的回復,徹底否決了獐子島以自然災害為理由,對業績造成巨大的波動。
對於獐子島的居民來説,所謂的接連的“天災”背後,是獐子島海底資源的迅速枯竭。
提到最近在2019年末發生的扇貝死亡事件,據島民回憶稱,在2019年,鄰近的島上全部都是豐收,偏偏只有獐子島的海域出現了死亡事件,這些問題本身就是很大的疑點。
獐子島為了證明扇貝確實已經死亡,曾在政府官員和董秘的帶領下,親自上船直播打撈已經死亡的扇貝。對於為何獨獨獐子島海域的扇貝發生死亡,獐子島方面始終沒有給出明確的解釋。
2019年末,由於未查明扇貝死亡原因就停止了海域的播種作業,且在2020年第一季度宣佈再次縮小養殖海域,放棄海況相對複雜的海域或暫停部分適用海域約150萬畝,預計獐子島每年可節約用海成本約7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曾問詢獐子島海底的生態環境是否因為連年捕撈被破壞,導致養殖海域産量連年的下降,而獐子島則矢口否認了這一説法。但按照島上部分漁民的説法,獐子島的捕撈存在破壞性,“扇貝都是在海底生活,捕撈船就是將一個類似耙子的拖網下放到海底的海床上,然後用船隻進行拖行,這樣‘耙子’所到之處的扇貝都被耙到網裏,同樣,所到之處的海床也被‘耙子’翻了一遍。”
此次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核銷海域和減值海域均有大面積海域在以往年度實施了採捕,特別是核銷海域,有高達42%的核銷金額是以往年度採捕造成的。在核銷海域中,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底播的蝦夷扇貝分別有20.85萬畝、19.76萬畝和3.61萬畝已在以往年度採捕。”
由此可見,獐子島近年來為了維持業績,多次採取了“寅吃卯糧”的做法。對於獐子島公司的作業,港口的居民似乎並不奇怪,“養殖扇貝豐收的時候貝殼有手掌心大小,捕撈上來小扇貝一般都會扔回海裏繼續養殖,今年撈上來的扇貝就無論大小一律拖上岸,一般養殖的扇貝也是週期性的捕撈,後來公司的船就常態化地捕撈,據説也是為了滿足生産的需要。”
在證監會調查之前,獐子島自身就曾披露了此類事件。2019年8月份,深交所曾問詢獐子島集團在禁漁期捕撈海參的情況。獐子島對此發佈公告回應稱,的確于8月海參夏眠期採捕,但採捕的海參是公司海洋牧場增養殖模式下的主要品種之一,即投入苗種,人工增殖生産。獐子島對外的説法人工養殖捕撈並無不妥,但在海參夏眠期採捕,明顯不能做到産品利益最大化,而這麼做的原因也是為了儘快回流資金。
吳厚剛留下的攤子
吳厚剛辭職後,獐子島鎮鎮委決定由鎮委副書記王忠強作為獐子島公司的臨時負責人。
6月24日晚間,獐子島發佈公告宣佈董事長吳厚剛辭職。次日,證監會的《市場禁入決定書》對吳厚剛與原常務副總裁梁峻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原公司財務總監勾榮、原董事會秘書兼副總裁孫福君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除了吳厚剛以外,其餘3人在去年11月就已經先後辭職。
自獐子島集團成立以來,吳厚剛一直是獐子島的象徵,吳厚剛原為獐子島鎮鎮委書記,在2002年辭去公職成為獐子島集團的董事長,在2019年扇貝死亡事件發生後,吳厚剛甚至親自出面,以解釋其中原因。
早年間,一直有著“獐子島看門老頭都喝茅臺”的笑話,來反映獐子島的財大氣粗和貪腐問題。
一名島民告訴記者,董事長的弟弟吳厚記曾因內部貪腐離開了公司。“公司的中高層都是本地人,很多時候他們的關係都是藕斷絲連的親朋關係。”據了解,吳厚剛的哥哥吳厚敬原是山東榮成分公司負責人,外甥劉強到目前為止仍舊是獐子島集團(榮成)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法人。
隨著獐子島業績造假被坐實後,民間的法律機構已經開始著手向獐子島索賠。根據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獐子島的業績造假的時間範圍為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10日,根據我國現行證券訴訟法律法規,從虛假陳述實施日到揭露日之間買入的投資者可以索賠,凡在期間買入獐子島的投資者可以依法向獐子島要求賠償。
6月24日晚間,獐子島還發佈公告稱,經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控股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股東為獐子島鎮政府)因在2014年1~9月發生重大虧損的情況在公開披露前屬於《證券法》規定的內幕資訊,因存在敏感期內有減持股票的行為,犯內幕交易罪,被判處罰金1200萬元,追繳非法所得1131.6萬元。此次事件則是獐子島首次發生“扇貝跑了”事件時所發生。
吳厚剛辭職後,獐子島鎮鎮委決定由鎮委副書記王忠強作為獐子島公司的臨時負責人。在6月28日端午假期之時,獐子島鎮黨委在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部主持召開集團黨委擴大會議。會議強調長海縣、獐子島鎮各級黨委政府及大股東對企業面臨的困局予以高度關注,對企業經營發展一如既往全力支援。6月29日首日復盤後,獐子島開盤股票跌停。
(責任編輯:賈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