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持續嚴管信披違規 創興資源被罰30萬
- 發佈時間:2015-08-18 11:22: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楊菲
近期,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的監管持續推進。17日晚間,創興資源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對創興資源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相關責任人也一併受到處罰。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2年5月11日,創興資源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出售上海振龍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5.23%股權、收購桑日縣金冠礦業有限公司7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創興資源以1.04億元的價格收購其關聯方上海振龍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持有的桑日縣金冠礦業有限公司70%股權,桑日金冠主要資産為其持有的中鋁廣西有色崇左稀土開發有限公司27%的股權。此事項進行了公開披露。
本次交易屬於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且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絕對值5%以上的關聯交易,達到了相關規定的標準,應提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證券服務機構對交易標的出具的審計或者評估報告,並將該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證監會稱,創興資源卻並未就本次交易專項委託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資産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而是使用了北京天健興業資産評估有限公司以往受他人委託為其他特定目的所作的《廣西華一投資有限公司擬轉讓其持有的廣西有色金屬集團崇左稀土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權評估項目資産評估報告》。
創興資源在《公告》正文中未完整披露該資産評估報告文件全稱,隱去了評估項目的相關內容,也未披露該評估報告並非專為本次交易所作的情況,導致所披露的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上海創興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報告》也未對此進行披露。
在創興資源董事會審議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時,作為崇左稀土資産評估敏感要素的稀土價格較前述天健興業所作評估報告的評估基準日價格下跌40%左右,該評估報告的評估結果已不能反映崇左稀土整體資産的公允價值。創興資源未在《公告》中披露稀土價格的變化情況,在《上海創興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報告》也未對此進行披露。
證監會認為,創興資源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資訊披露違法行為,決定對創興資源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1、對創興資源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2、對陳冠全、周清松、黃福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3、對劉正兵、汪月祥、畢鳳仙、佟鑫、蘇新龍、李曉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進入下半年之後,證監會查處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力度顯著加大。數據顯示,下半年至今,證監會處罰公司數量已大幅超出上半年總合。
從證監會發出的調查通知中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被調查對象多數集中在其實際控制人或重要股東,資訊披露違法違規、違規減持股份、短線交易違法違規是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三大主要原因。其中對資訊披露違法案件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從嚴打擊。
證監會發言人表示,證監會將不斷加大對資訊披露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不斷完善退市制度,促進資訊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築牢資本市場的基石,還市場一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上市公司,維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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