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晚間,創興資源披露,公司因5年前的證券虛假陳述被股民起訴,涉及相關訴訟達74起,涉訴總額1.02億元。
資料顯示,5月6日至6月22日,創興資源已經連續3次披露遭股民索賠的進展,僅一個多月內,向創興資源索賠的股民已經增加30%,而創興資源近5年的凈利潤總和為-2.7億元,遠不及涉訴賠償金額。
5年前證券虛假陳述
2012年5月11日,創興資源宣佈計劃收購桑日縣金冠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冠礦業)70%股權,金冠礦業的主要資産為公司持有的中鋁廣西有色崇左稀土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公司)27%的股權。
相關公告中,創興資源使用的是北京天健興業資産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健興業)對收購標的出具的評估報告,報告顯示,金冠礦業的主要資産中鋁公司股東權益5.6億元(27%的權益價值為1.5億元)作為定價基礎,本次交易的金冠公司70%股權價格為1.04億元。
按照相關規定,創興資源應提供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證券服務機構對交易標的出具的審計或者評估報告。而天健興業所出具的報告是很早之前受他人委託為其他特定目的所作,同時已説明該報告不能用於其他目的。
此外,評估報告中中鋁公司開採的稀土價格評估為45.25萬元/噸。而稀土價格自2011年8月起持續下跌,2012年5月4日至6月6日中釔富銪稀土礦價格穩定維持在27萬元/噸-27.5萬元/噸,較評估基準日價格跌幅在40%左右,天健興業的評估報告早已不能再反映標的資産的公允價值。
證監會認定,創興資源的行為屬於資訊披露違法,2015年8月4日對創興資源做出處罰,給予創興資源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9名責任人員分別作出了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罰款的處罰。8月18日,創興資源對受處罰事項進行了公告。
按照相關規定,創興資源作為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為股民帶來投資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認定,以創興資源發佈《關聯交易公告》之日即2012年5月12日作為虛假陳述實施日,以2015年6月19日創興資源披露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為虛假陳述揭露日,在2012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19日之間買入創興資源股票,並在2015年6月19日之後賣出並産生損失的,對創興資源有義務進行索賠。
索賠訴訟一個月增加30%
今年5月,創興資源第一次披露公司被股民索賠的情況,截止到5月6日創興資源共有49起股民索賠訴訟案件,訴訟請求賠償總額達4527.66萬元。
而6月19日,創興資源披露的訴訟公告中,創興資源已經接到了73起類似訴訟案件,訴訟請求賠償金額共計約 8061.56 萬元。僅過去一個多月的時間,向創興資源索賠的股民已經增加了30%。
僅過去兩天,創興資源再次披露,涉及相關訴訟已經達74件。其中,創興資源已根據訴訟案件受理情況,將25位原告涉及的5749.55萬元索賠款計提預計負債並列入營業外支出。
據了解,創興資源上述的74起案件中,涉及的8 起案件已判決,法院駁回投資人的賠償請求。此外,涉及114.43萬元的8起案件原告已經撤訴;涉及854.74 萬元的17起案件已開庭審理、未判決;涉及418.96 萬元的19 起案件已達成和解意向;另有涉及7014萬元的22起案件尚未開庭。
新京報記者發現,法院駁回賠償請求多是因為股民的買入日、賣出日不符合創興資源的賠償日期認定。而根據法院認定的索賠期限,真正符合索賠條件並選擇索賠的股民佔比較小。
東方財富數據顯示,2012年6月30日創興資源的股東戶數為3.56萬人,2015年6月30日的股東戶數為5.5萬人。這意味著,在法院規定的期間內,創興資源增加的股東近2萬人,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遠遠超過目前的涉訴投資人數量。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74起訴訟涉及的1.04億元,已經超過了創興資源近5年的合計凈利潤。數據顯示,2012、2013、2014年、2015年、2016年創興資源的凈利潤分別為1億元、8080萬元、-4億元、6436萬元、-1.28億元,5年凈利潤總和為-2.7億元。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