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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收到65份民事起訴狀 起訴金額超去年凈利1倍

  • 發佈時間:2015-06-11 04:40:39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公司稱,該類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

    在證監會嚴打違規上市公司的現今,早先因違規受罰的新中基近日正面臨來自投資者的訴訟。

  6月5日,新中基公告稱,公司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5年6月2日,累計收到65名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材料。上述65起案件的起訴金額共計約人民幣2124.96萬元。

  對此,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中基的案件屬於典型的虛假陳述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案件,公司通過虛構利潤、隱瞞事實,構成了證券法上的虛構事實和重大遺漏。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可以對公司和受處罰的人員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楊兆全律師。

  虛構利潤遭罰

  新中基違法被罰一事是因2014年7月9日的一則公告而曝光。公告顯示,公司于2014年7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記載,新中基通過自己設立的隱形空殼公司天津晟中,利用非關聯的轉机過賬公司新疆豪客,連續多年虛構購銷業務,虛增業務收入與成本,虛增或者虛減利潤,不僅隱瞞關聯關係、關聯交易,更直接導致公司2006年至2011年年度報告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及重大遺漏。

  《證券日報》記者查閱公告得知,新中基曾于2006年至2011年的六個年份中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凈利潤。其中,2006年虛增收入3.16億元,虛增成本2.25億元,虛增利潤9085.55萬元,虛增利潤佔經核查更正後凈利潤的138.57%,導致當年利潤由虧損變盈利。

  回顧新中基虛增利潤的過程,公司于2006年1月份通過隱蔽出資,設立了空殼公司天津晟中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晟中)。天津晟中成立後,先從新中基採購番茄醬,再銷售給新中基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辰番茄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中辰)。

  2007年至2010年,新中基利用非關聯企業新疆豪客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豪客),先從天津晟中採購番茄醬,加上應繳稅款與新疆豪客獲得的純利潤後,再轉手全部銷售給天津中辰。相關證據顯示,新中基利用非關聯企業新疆豪客轉机與過賬,貨物基本不動,實際上的交易就是倉單的轉移。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分別給予,新中基;新中基時任董事長劉一;時任總會計師、主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吳光成;時任財務部經理侯守軍;時任總經理兼天津中辰董事長文勇;時任董事會秘書成屹;時任天津中辰財務部經理李方以及時任新疆豪客控制人吳新安處以40萬元至3萬元等不同程度的罰款。

  對於證監會的處罰,新中基表示,“經公司研究,公司接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處罰,不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將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款”。

  投資者索賠2124.96萬元

  在新中基收到證監會的處罰後,公司投資者開始紛紛要求公司賠償。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5年6月2日,新中基累計收到65 名投資者的民事訴訟案件材料,這65名投資者以公司受到行政處罰為條件,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公司承擔其股票投資損失及其他相關經濟損失,索賠金額共計約人民幣 2124.96萬元。

  對於上述65名投資者合計超2千萬元的起訴金額,楊兆全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賠償數額以投資者因為虛假陳述産生的損失為準,其中,包括股票買賣的差價損失以及印花稅和佣金”。

  另有律師向媒體表示,在2012年3月20日之前買入並在該日收盤時持有新中基股票的投資人可以參加索賠並有機會獲得截止到2012年5月29日之前的損失賠償。

  從市場表現來看,新中基自2006年通過隱蔽出資設立空殼公司,公司股票不斷攀升,到2007年至2010年期間,新中基成交價曾一度高達24.48元/股,創下該股票在近幾年來最高成交價。此後,新中基公告被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立案當日,即2012年3月21日,股價跌4.84%;而到2012年5月28日,公司股價最低為3.22元/股。若按複權計算,在此期間,最大跌幅竟達82.8%。

  起訴金額遠超去年凈利潤1倍

  值得注意的是,剛剛因為債務重組而扭虧的新中基2014年的凈利潤並不高,僅有1126.99萬元,與公司投資者提出的起訴金額2124.96萬元相比超過1倍。

  新中基2014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1677.23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36%;實現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126.99萬元,比上年同期減虧3.77億元。

  據了解,新中基2014年的扭虧並不是主營業務的功勞,而是因為公司債務重組的關係。年報顯示,公司營業外收入合計為3.48億元,其中,公司債務重組利潤是大頭,高達3.42億元。而2013年,公司報虧3.66億元。

  對此,新中基方面表示,公司將積極應訴,並將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盡可能減少上述訴訟對公司利益、現有股東利益的影響。

  公司稱,鋻於上述案件尚處於審理初期,案件的證據交換以及庭審程式尚在進行中,在此情況下,對案件的賠償概率以及最終的賠償範圍,暫時無法判斷。“該類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

  雖然案件處於審理初期,不過,楊兆全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虛假陳述案件,一般投資者訴訟金額很大,有的案件高達數億元,而且案件獲賠比例很高。因此,公司面臨的風險很大。

*ST中基(000972)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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