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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供應商資訊“含糊” 新中基年報受追問

  • 發佈時間:2016-03-11 07:35:11  來源:新華網  作者:王炯業  責任編輯:閻明煒

  3月10日,深交所向新中基發出年報問詢函,除財務報表方面的常見問題外,交易所還特別關注公司去年新上榜的重要客戶情況以及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有關聯關係等敏感事項。

  新中基於2月26日披露2015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83億元,增長63.85%,凈利潤為虧損4830.86萬元,由盈轉虧。對此,公司表示,主要是由於番茄醬國際市場銷售價格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及公司生産的番茄製品成本較高所致。

  記者注意到,監管層在新中基年報的問詢函中一共提出了八大問題,其中較為“特別”的是對其重要客戶及供應商資訊的探究。

  深交所指出,根據新中基年報“主要銷售客戶和主要供應商情況”所披露,報告期內,公司銷售客戶和供應商高度集中。因此要求公司補充説明報告期內新進前五大客戶的GANDOLFI INTERNATIONAL TR和新疆萬達有限公司的基本情況及公司近三年向其銷售情況,還有前五大供應商的基本資訊及是否屬於關聯交易。

  回查新中基年報,公司披露:對前五大客戶合計銷售金額4.18億元,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高達61.17%;對前五名供應商合計採購金額1.9億元,佔年度採購總額比例54.78%,屬於監管層所描述的“高度集中”。不過,公司對於前五大客戶及供應商資料未詳細披露,以“客戶一、二……供應商一、二”代替,雖然在合併財務報表項目註釋中,公司列示了其前五大客戶的具體名稱,但對主要供應商的“其他情況説明選項”公司勾選了“不適用”。

  記者注意到,深交所此前發佈的《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要求,上市公司應當披露主要銷售客戶的情況,至少以匯總方式披露公司向前五名客戶銷售額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鼓勵公司分別披露前五名客戶名稱和銷售額。可見,前五大客戶與供應商的情況屬於並非強制性披露內容。

  在此背景下,“監管層仍要求上市公司對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基本情況及是否存在關聯交易進一步補充披露,或是察覺到某些異象”,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記者通過公開渠道查閱到,新進的前五大客戶之一“新疆萬達有限公司”是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下屬國有外貿企業,新中基的實際控制人是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六師,兩者並非毫無關聯,然而上市公司在年報中只字未提其中的關聯。

  事實上,往年新中基對主要客戶以及供應商披露的資訊也極少,如2014年年報顯示,公司在“公司主要銷售客戶情況”與“公司前五大客戶資料”兩個項目下的選項中均勾選了“不適用”。“對於一家加工,生産番茄醬製品等的食品類企業,公司對主要大客戶以及供應商如此‘諱莫如深’令人疑惑”,上述業內人士指出。

  另外,新中基依靠非經常損益提振業績也招致監管層關注。年報顯示,新中基2015年虧損4830.86萬元,扣非後虧損額則高達1.64億元,顯然,上市公司減虧主要依賴於非經常損益。在此背景下,深交所指出,年報“營業外收入”項下顯示,公司當期確認為收益的包括2015年師市國有企業財政專項補貼資金1億元和無需支付的款項456.15萬元,請公司結合2015年12月31日臨時公告內容補充説明前述政府補貼賬務處理的會計依據,無需支付款項的主要對象和無需支付的確定依據。

  除此之外,監管層對上市公司年報中涉及的企業合併賬務處理,資産減值計提等多項財務問題予以追問,並要求公司于3月16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交所。(王炯業)

*ST中基(000972)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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