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光電原董事長涉行賄官員原始股 公司未有回應
- 發佈時間:2015-01-10 08:47:3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王文舉
本週四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被控受賄4000萬的案件在深圳受審,其中上市公司勤上光電牽涉其中。據媒體報道,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李旭亮被指向李興華賄送35萬股勤上光電股票;作為回報,公司獲超過4000萬元的科技專項資金。
業內看來,去年12月,勤上光電先是遭證監會調查,而後發佈退市警示公告,如今原董事長又被指行賄,可謂是“雪上加霜”。針對此事,昨日新京報記者向公司方求證,但截至發稿未有回應。
李旭亮去年已辭職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7月份,李興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去年1月,李興華被開除黨籍。
據公開報道,在8日的庭審現場,李興華被指接受多家公司現金、乾股共計4000多萬元人民幣,行賄名單中就包括上市公司勤上光電原董事長李旭亮。
根據起訴書,二人在2007年年中相識,此後李旭亮向李興華賄送了35萬股勤上光電的原始股。該公司于2011年年底上市成功,以發行價每股24元計算,李興華獲得的股票價值達到840萬元。
此外,李旭亮還被指將廣東晶湛節能科技有限公司約33%的股份以及70萬元的現金送給了李興華;而作為回報,李興華則拍板通過了勤上光電向科技廳申請的多個科技扶持項目,幫助公司共獲得科技扶持資金4245萬元。
據了解,李旭亮在去年6月的時候已經宣佈離職勤上光電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位,但仍然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個人持有上市公司24.5%的股份,加上其妻所持股份,接近30%的比例。
昨日,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勤上光電證券部電話,但截至發稿前均未有人接聽。
4000萬元扶持資金或被收繳
該案件被曝光之後,上市公司獲超過4000萬元扶持資金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通過行賄的資金是否會被收繳,對公司是否會産生影響,均引發了熱議。
“具體資金怎麼處理,要看公訴方(檢察院)進一步提起訴訟,經過法院最終調查定性而決定。”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如果最終經過調查,認定公司不具備獲取轉向資金的條件,完全是依靠特殊的行賄關係所得,最終會被收繳;但如果經過認定,公司本身符合申請資金的條件,可能只會收繳部分資金。
在此事之外,作為LED照明領域的龍頭企業之一,勤上光電這家來自東莞的企業,自2011年末上市以來一直風波不斷。
2013年3月,因存在大量關聯交易,勤上光電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次年5月,調查結果公佈,該公司存在信披違規和否認關聯交易等行為,被警告和處以罰款。
去年6月,包括李旭亮在內的4名高管集體離職,引發行業震動;同年12月1日,公司對外公告再度被證監會立案調查。12月12日晚間,12家深交所上市公司集體對外發佈退市風險警告,勤上光電又是其中之一。(記者劉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