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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合作方華能新能源起訴 質保之困攔路*ST銳電扭虧

  • 發佈時間:2014-10-08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于 南  責任編輯:陳娟娟

  業內人士認為,化解“質保之困”,是*ST銳電加速回款面臨的普遍問題,也是風電市場業主方、供應方間待解的“老大難”矛盾

  將於今日(10月8日)復牌的*ST銳電正面臨“內憂外患”。

  據相關報道及*ST銳電于10月1日發佈的最新公告顯示,其曾幾何時的“合作夥伴”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能新能源)目前已將*ST銳電告上法院,請求判令華能新能源無需向*ST銳電支付11.327億元的質保金款項之餘,並獲違約賠償金9056萬元及訴訟費。

  10月7日,*ST銳電方面相關人士以“假期內無從獲取準確資訊”為由,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儘管案件細節尚不明確,但在市場人士看來,這一涉案總額達到逾12億元的訴訟,必然會成為*ST銳電“扭虧保殼”路上的又一阻礙。“更為關鍵的是,化解‘質保之困’,是*ST銳電加速回款(減輕應收賬款)不得不遇到的普遍問題,也是中國風電市場業主方、供應方間待解的‘老大難’矛盾。”

  揮不去的“質保之困”

  根據相關報道,華能新能源稱其自2007年起便向*ST銳電購買風力發電機組,但後者所提供的設備存在嚴重品質問題,雙方曾兩度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整改,而至今年6月仍無法依約完成。

  由此,華能新能源旗下華能阜新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12家附屬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ST銳電違約。

  據《證券日報》記者查詢,早在2011年時,*ST銳電曾以全資子公司華銳風電科技(西班牙)有限公司為投資主體,認購了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值不超過3000萬美元的H股股份(彼時認購9100萬股H股,投資成本約為2923.77萬美元)。截至2014年半年報期末,*ST銳電仍持有華能新能源上述股份。

  而雖然*ST銳電素來不披露前五大客戶身份,但例如華能阜新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已經連續數年躋身*ST銳電應收賬款前十之列。直至2014年半年報時,*ST銳電自華能阜新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應收賬款仍有逾3億元,佔總額比例達2.87%,其中逾期應收賬款約1.62億元,佔總額的3.42%。

  如今,曾經的“合作夥伴”反目,究其原因,上述市場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ST銳電産品可能的確存在“嚴重品質問題”;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雙方在出質保與否上或許存在分歧。”

  “我國風電市場的付款流程大致可分為‘預付、投料、到貨、驗收、質保’等5個環節。其中質保金約佔項目總額的10%。質保期內,供應方不但拿不到質保金,還需負責業主方電場的日常維護等”。一位風電業界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過去質保期一般是兩年或三年,直至2010年下半年,市場才出現了為期五年的質保合同案例”。

  質保金佔應收賬款餘額20%

  中國風能協會披露的一則案例中,國內一家製造企業2012年之前的質保金佔款超過20億元,按貸款利率6%計算,佔款資金成本超過1.2億元,這基本與其2012年全年的利潤持平。而另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我國並網運作的6.2萬台風電機組,應有74%左右的機組已出質保期或接近質保期結束,但實際上,這3.4萬台機組中的大多數還沒有進行質保期驗收,涉及質保金數額超過200億元。換言之,因為機組無法出質保,供應商有200億元的資金沒有能夠收回。

  當然,在是否讓機組出質保的問題上,業主方也存有擔憂。其一,如果出質保,機組出現大規模品質問題,損失將由業主承擔;其二,現實中,在不出質保的前提下,供應方是要承擔業主方電場運維的,而這就造成了雙方的利益衝突。

  “試想,如果華能新能源允許*ST銳電出質保,*ST銳電不僅能收回11.327億元的質保金餘款,還能有機會獲取承擔相關項目運維工作的一筆收益。”上述業界人士稱,“這也是*ST銳電加快回款以‘扭虧保殼’的有效措施之一”。

  2013年時,*ST銳電曾將進軍運維市場列為公司未來的一個重要選擇。其曾預測,2020年,中國風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5億KW,屆時將有約10萬台風機的市場份額。而未來10年,風電運維市場的總量將在千億元以上;2014年4月,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ST銳電總裁劉徵奇曾表示,“2014年,公司的首要任務就是實現扭虧”。

  而今看來,這一選擇可能過於“樂觀”了。2014年半年報期內,*ST銳電公司貨款回收、機組出質保、市場拓展以及融資等工作的完成情況均低於預期。僅回收貨款18.15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4.3億元。同時,公司2014年半年報顯示,期末*ST銳電共計有22.19億元未逾期質保金,佔其應收賬款餘額(約105億元)的逾20%。

  不過,日前國家能源局在《關於規範風電設備市場秩序有關要求的通知》中,提出了建立規範的風電設備品質驗收制度的要求。還特別規定,“驗收完成後,如機組各項指標均滿足驗收大綱要求,則機組通過驗收,買方應儘快向賣方支付品質保證金。驗收未能全部通過的,可由買賣雙方共同協商,視驗收結論採取分批出質保的方式,按通過驗收的機組臺數進行結算和支付質保金。”

*ST銳電(601558)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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