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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董事會遭內外夾擊 稱北京正謀無依據

  • 發佈時間:2014-08-06 08:02:35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公司法律顧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認為,北京正謀向上海新梅全體股東征集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提出議案的授權委託書的行為不存在法律依據

  自上海新梅上演新舊大股東控股權爭奪戰以來,公司的控制權最後會花落誰家還未可知。然而,在雙方爭奪正酣之時,北京正謀的意外插手令市場為之驚愕。

  對於介入上海新梅股權爭奪戰的原因,北京正謀回復《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新舊大股東正在把新梅引向治理亂局,從前期公開披露的情況看,雙方都未提出建設性方案”,而“上海新梅事件是北京正謀鼓吹股東價值至上與市場化治理運動的好機會”。

  北京正謀除了在官網上公開徵集上海新梅的股份外,同時還給公司去函通知。

  對於北京正謀的來函,昨日晚間,上海新梅董事會發佈公告回復稱,“公司法律顧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認為,北京正謀向上海新梅全體股東征集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提出議案的授權委託書的行為不存在法律依據”。

  北京正謀插手董事會選舉

  在上海新梅新任大股東蘭州鴻祥及其一致行動人向公司提交了給公司監事會的《關於提請召開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函》及所附16項提案之後,新舊大股東的控制權爭奪戰再次開啟。

  然而就在公司股東關注蘭州鴻祥及其一致行動人何時召開股東大會期間,北京正謀在官網上的一紙公告再次給這次的控股權之爭加了一把火。

  2014年7月31日,北京正謀出具並公告《關於召開上海新梅臨時股東大會並提出議案的》、《關於申請修改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致上海新梅股東的倡議書》、《上海新梅中小股東相應徵集指引》等文件,向上海新梅全體股東征集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提出議案的授權委託書。

  北京正謀公開在官網上公開表示,“上海新梅實際控制人與舉牌方召開臨時股東會議,修改公司章程,構造以獨立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結構,由專業獨董佔多數的董事會制定和執行公司轉型和發展的戰略規劃,使公司走向創造股東價值的正軌”。

  北京正謀提出要“修改公司章程”。其認為董事會成員應該從原本的6人改為9人,並提出,獨立董事所佔董事會席位不少於董事會席位的二分之一。

  事實上,北京正謀本身並無持有上海新梅的股份,但為何其會公開徵集上海新梅的股份並提出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呢?

  對此,北京正謀回復《證券日報》記者稱,“我們提出市場化公司治理三要素:主義+部隊+套路。如條件成熟,北京正謀願意帶領小股東,或者協助有誠意和能力踐行三要素的大股東,完成上海新梅完善治理和改善管理,成就一個A股公司多贏並購重組的經典案例”。

  徵集股份被疑合法性

  面對北京正謀的公開宣言,上海新梅董事會在昨日晚間給予了回應。

  公司稱,“北京正謀書面回復稱其是公司股東,但未告之其具體持股數量”,“經查閱2014年8月4日的公司股東名冊,未發現以北京正謀名義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

  事實上,在北京正謀剛剛發佈上述公告的第二天,記者就曾對徵集股份一事進行詢問。對此,北京正謀回復記者稱,“由於公告時間過短,還沒有上海新梅的小股東委託股票”。

  而對於上海新梅新任大股東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事,北京正謀則表示,公司這次徵集股份將會持續到臨時股東會召開。“如果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北京正謀未能徵集到3%投票權,且新任董事會不能提出有效改善治理和業務轉型、發展規劃,北京正謀將再次發起徵集,提議再次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對於公開徵集上海新梅小股東股份一事,北京正謀和上海新梅現任董事會的説法不同。

  北京正謀認為,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採取公開徵集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的行為並無禁止性規定。

  而上海新梅董事會則在昨日晚間的公告中稱,“公司法律顧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認為,北京正謀向上海新梅全體股東征集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提出議案的授權委託書的行為不存在法律依據”。

  根據相關規定,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在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均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職責的情形下,有權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同時,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提出臨時提案,且該提案應提交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通知其他股東、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此外,股東可以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符合有關條件的股東可以向公司股東征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認為,鋻於相關法律法規未就向股東征集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提出議案的授權委託書的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北京正謀向上海新梅全體股東征集關於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提出議案的授權委託書的行為不存在法律依據。

  在收到上海新梅上述回復函之後,北京正謀8月5日再次發函稱,“北京正謀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繫上海新梅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同時,北京正謀還表示,“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採取公開徵集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的行為並無禁止性規定”,“公司將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完成本次公開徵集,在此期間,我方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配合貴公司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

  繼新任大股東提出要罷免上海新梅董事會6位董事後,北京正謀又另起爐灶要參與董事會成員的選撥。上海新梅董事會在面對兩面夾擊的情況下,公司現任董事是否會留任還未可知,對於此事,本報將繼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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