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允許融資融券 禁止通過港股通打新
- 發佈時間:2014-09-28 02:3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9月26日介紹 ,本週,證監會對滬港通準備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證監會主席肖鋼、副主席莊心一和姚剛分別帶隊,赴上海、北京、廣東及新疆地區,對上交所、中國結算及部分證券公司的滬港通業務準備進行了現場檢查,並與部分投資者進行了座談交流。
據介紹,此次檢查內容包括滬港通規則及管理制度、技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投資者教育、風險管理、應急準備等方面。檢查組聽取了相關方面滬港通業務準備情況的彙報,查閱了相關文件、記錄、測試數據、工作方案、業務流程等,通過現場演示及實地體驗,檢查滬港通交易結算各業務環節。
“從檢查結果看,有關各方的業務方案比較成熟,相關規則體系、業務流程基本定型,技術系統準備就緒。”鄧舸説,國慶節之後,還要進行滬港聯網實盤模擬測試,投資者開通交易許可權,市場風險揭示和規則宣傳等滬港通啟動準備工作。
規則已齊備 開通時間待定
滬港通的規則體系已經基本齊備。
9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等配套規則亦同時發佈。
“以《試點辦法》等系列規則的發佈為標誌,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基本齊備,但滬港通的開通時間還有待確定。”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
據悉,後續上交所還將就滬股通網路投票、滬股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等事項發佈相關規則。
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試點辦法》等規則發佈之後,上交所將協同有關各方,繼續紮實做好滬港通的各項準備工作。
與4月29日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發佈的《試點辦法》調整了若干規定。上交所人士介紹説,《試點辦法》對體現市場化、國際化的需求,總體有放寬限制的考慮;而對風險控制方面的需求,則提出了更加嚴格、細緻的安排。
具體看,《試點辦法》修改過程中的最大變化可以用“放寬”來概括,即允許融資融券。
在允許滬股通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類似于內地的融資業務)、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類似于內地的融券業務)的前提下,《試點辦法》明確,滬股通“融資融券”標的應當屬於上交所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的標的證券範圍,擔保賣空價格不得低於最新成交價,並對擔保賣空比例限制、暫停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明確了與此相關的四種非交易過戶情形。
同時,《試點辦法》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港股通禁止融資融券的規定,明確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另行規定”。由此,港股通融資融券的業務空間也將被打開。
另外,在徵求意見稿中未被允許的滬港通配股,也在《試點辦法》中得到了原則支援。
此次發佈的《試點辦法》另一大亮點是“嚴管”。
《試點辦法》對前期社會高度關注的惡意佔用額度問題作出了積極響應,新增了相關條款,明確滬港通投資者“不得通過低價大額買入申報等方式惡意佔用額度,影響額度控制”。
額度限制方面,《試點辦法》提出了更加細化的安排,對上交所集合競價階段和連續競價階段的滬股通每日額度控制、聯交所開市前時段和持續交易時段的港股通每日額度控制分別作出了規定。除此之外,滬港通的總額度餘額計算公式亦有調整。
同樣比較引人關注的是,為防止風險的跨境傳遞,保障滬港通平穩安全運作,《試點辦法》完善了關於交易異常情況處理的有關規定,對滬股通、港股通可能發生的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置措施、市場公告等事項作出了細化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