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資訊系統外接情況自查結束
- 發佈時間:2015-06-29 09:27:1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楊菲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按照地方監管部門要求,證券業對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情況自查結束,並陸續向監管層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目前證券業已停止了新增信託賬戶接入券商的資訊系統,並呼籲中證協出臺相關細則。
自查已結束
為期多日的券商資訊系統外部接入自查已基本結束,這些自查包括全面梳理外部接入情況及業務開展情況,深入排查資訊技術風險和業務合規風險。自查發現問題的,被要求及時糾正,並提交自查整改報告。
據券商透露,監管層多次強調,證券公司在使用外部接入資訊系統開展證券業務時,不可從事以下六項活動:一是未經證監會批准,為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提供便利和服務;二是為客戶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規避資訊披露義務及其他不正當交易活動提供便利;三是為外部機構和個人非法從事證券活動提供便利;四是向客戶介紹場外配資活動;五是進行利益輸送或者商業賄賂;六是其他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禁止的行為。
此外,監管層還要求各證券公司加強資訊系統外部管理,充分評估資訊系統的支撐能力,加大資源投入,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切實防範資訊安全事件,維護市場穩定運作。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層還要求券商自7月1日起,通過機構監管綜合系統,按照規定格式逐月填報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情況表及賬戶明細。
期待細則推出
除監管層外,作為行業自律組織,中國證券業協會之前也發佈了《證券公司外部接入資訊系統評估認證規範》。
《認證規範》中明確規定,證券公司使用外部接入資訊系統,證券交易指令必須在證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統內全程處理,即從客戶端發出的交易指令處理應僅在發起交易的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之間進行,其間任何其他主體不得對交易指令進行發起、接收、轉發、修改、落地保存或截留。
此外,中證協還表示,證券公司需要使用外部接入資訊系統,應當經中證協評估認證。自上述規範下發之日(6月12日)起,證券公司不得接入新的未經評估認證的外部資訊系統。向證券公司資訊系統提供外部接入的資訊技術服務機構等相關方應當是協會會員,接受協會的自律管理。
多家券商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鋻於目前中證協並未出臺細則,而且已明確表示要先評估、認證,方能接入券商系統,目前全行業已經暫停了所有新增的信託賬戶的交易功能,即便是資金已經到賬的賬戶。但對存量尚無影響。
接近中證協的券商人士稱,中證協已在抓緊制定相關業務規定的細則,包括新開賬戶資訊系統的認證和接入規則,也包括對存量賬戶合法性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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