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海外債務重組接近完成郭氏新方案讓步債權人
- 發佈時間:2015-11-11 02:31:25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楊菲
由可換股債券及現有高息票據的若干持有人組成督導委員會,已透過無約束力支援函對重組合約細則所載的條款表示支援
在與國內債權人紛紛達成協定,項目陸續解封的情況下,佳兆業開始著力解決海外債務的重組。
11月6日,佳兆業公佈了最新的海外債務重組方案,雖然總體思路仍是和第一輪重組方案一樣的“保本、削息、展期”,但條件已寬鬆了許多,對於海外債權人來説,也更容易接受。
達成原則性一致
公告稱,佳兆業與由可換股債券及現有高息票據的若干持有人組成督導委員會,就建議重組可換股債券及現有高息票據原則上達成的重大條款。督導委員會已透過無約束力支援函對重組合約細則所載的條款表示支援。公司會繼續與督導委員會進行磋商,旨在於相關司法權區,透過互為條件的協議安排,根據合約細則的條款,實施建議重組。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督導委員會既然已經認可了的這個方案,那麼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可能性便相當的大。
實際上,有接近佳兆業的人士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郭老闆(郭英成,佳兆業創始人)和海外債券人的談判還算順利,原則上已經沒有問題,剩下的無非是一些拿多拿少的問題”。
而一旦海外重組協議達成,對於佳兆業來説,此前困擾公司最大的問題將得到徹底解決,剩下便只有年報審計這一個難題。
此前,佳兆業在深圳、廣州、上海、武漢的項目相繼重新入市,而包括惠州、湖北、遼寧、山東、珠海、佛山、成都、重慶、長沙等地項目更是早早的恢復了正常的銷售。
根據雙方達成的條款,佳兆業擬發行18.5億美元新高息票據及或然價值權,取代舊有票據;以及發行4年期美元計值及結付的凈息新可換股債券。
不過,佳兆業方面提醒,由於公司與督導委員會於此階段並無簽署具約束力的協議,無法保證公司能按此等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實施重組;故此,公司可換股債券、現有高息票據及其他證券的持有人于買賣公司的有關債券及其他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
郭氏方案讓步債權人
2月16日,佳兆業發佈公告稱,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所欠債務計息綜合為650.09億元。其中境內債務總計479.71億元,境外債務總計170.38億元。
境外債務中,包括約18億元2016年到期優先票據,利率為6.875%;2.5億美元2017年到期票據,利率12.875%;8億美元2018年到期票據,利率8.875%;4億美元2019年到期票據,利率9%;以及5億美元2020年到期票據,利率10.25%。
對此,新的海外債務重組方案計劃發行新的高息票據,以替代上述舊票據。
公告顯示,佳兆業此次重組發行的新高息票據共18.5億美元,分為A—E系列票據,到期時間為4年—6年後,票息率由原來8.875%-12.875%降至6%-9.9%之間。這一點,比融創的方案高出了至少50%,部分票據的利息甚至比原方案多出了一倍。
同時,對於現有可換股債券,重組方案亦計劃展期4年,並擬將目前2.64港元/股的兌換價“儘快減低至2.34港元/股”。而新可換股債券可由公司決定選擇按10%的年度現金票息延長一年。
而今年3月8日,在融創主導佳兆業的債務重組期間,公司也曾拋出一份重組方案。當時佳兆業建議,將上述5筆離岸優先票據的期限延展5年,原有的票據利息則將降低約50%,分別降至3.1%、4.7%、5.2%、6.4%以及6.9%。此外,重組計劃涉及到的2015年到期的15億元可換股債券部分,佳兆業同樣要求將其延期5年,而原來8%的利率也下調至2.7%,並將推遲前2年利息的支付。
彼時,多數海外債權人便對這份重組計劃表示了不滿。畢竟相比于境內債務重組計劃,境外的債務重組方案,利息被削減的更多且展期時間整體來看也更長。因此,不少海外債權人要求佳兆業調整債務重組方案,在適當增加利息的前提下,展期的年限也要減少。
而在郭英成回歸後,其顯然吸取了上次融創所提方案失敗的教訓,最新的重組方案給予了債權人更多的優惠,利益較第一份方案獲得很大的提升。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郭英成主導的這個方案更為務實,債權人接受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據悉,除了削息幅度減弱,縮減展期時間外,新方案顯示,在一定條件下還將給予債權人進一步補償。公司提出,將給予發行的新高息票據總額的7.0%“或然價值權”。即佳兆業普通股的30天成交加權平均價達到或超過1.96港元、2.45港元、3.07港元、3.83港元、4港元時,這項權利分別可觸發20%。
此外,3月份重組方案中曾規定展期前兩年均用“實物票據支付”,這一點也讓債權人頗為不滿。因此,佳兆業在最新方案中規定除了第一年以實物支付利息外,第二年起採用“現金+實物支付票據”方式付息;至第四年及以後,可全部選用現金付息。
佳兆業還表示,對於任何過期本金及利息的應計利息,將按較上述票息高2%的利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