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重組順利,梅安森近日緊急連補三封承諾函以此否認借殼上市,證明其公司不存在實控人變更可能。
此前,梅安森收購偉岸測器的重組預案,因存在變相借殼上市的可能性遭到了深交所問詢,並引起了廣泛關注。
2月28日晚間,梅安森公告了回復函,《證券日報》記者從中發現,在該回復函中,偉岸測器的持股股東即本次交易對手方補充了《關於不存在一致行動的承諾函》,同時楊勁松、唐田、誠瑞通鑫為此專門分別出具了《關於不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承諾函》,梅安森實控人馬焰也補充了《關於維持上市公司控制權穩定的承諾函》。
《證券日報》記者發現,在此前1月30日發佈的預案中,並沒有這三封承諾函的影子,而在最新的預案中進行補充。相關人士對此表示,“(上市公司)大部分情況都是這樣,被問詢後才事後補充,在出具了承諾函後,基本沒有了借殼的可能。”
具體來看,根據此前預案,梅安森擬向楊勁松、唐田、誠瑞通鑫等除梅安森中太以外的所有偉岸測器股東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其合計持有偉岸測器87.9016%的股權,並向不超過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
也就是説,如果此次交易完成,梅安森目前實控人馬焰持股比例將由29.89%降至19.78%,而交易對方楊勁松、唐田持股比例均為8.92%,並列梅安森第二大股東。楊勁松、唐田曾簽署過一致行動協議,于2018年1月份才解除。如果此次交易完成後兩人再次簽署一致行動協議,並參與配套募資的認購,只要二人認購的配套資金對應股份比例超過1.94%,或在交易完成後繼續增持梅安森合計1.94%的股份,即可超過馬焰成為第一大股東,梅安森的控制權就會變更,形成實質上的變相借殼上市。
因此,問詢函中,深交所著重要求梅安森補充披露交易完成後,各交易對手方之間是否存在一致行動或委託表決的安排,是否構成一致行動人。楊勁松、唐田簽署及解除一致行動協議的背景及原因,以及交易對手方是否將參與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資金的認購,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計劃。
在回復函中,梅安森表示,為進一步明確本次交易完成後交易對手方在上市公司層面的非一致行動關係,偉岸測器的所有持股股東即交易對手方,分別出具了《關於不存在一致行動的承諾函》。同時楊勁松、唐田、誠瑞通鑫在《關於不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承諾函》中承諾,不會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參與本次募集配套資金的認購,在本次交易完成後60個月內,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梅安森實控人馬焰也在《關於維持上市公司控制權穩定的承諾函》中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後60個月內,不會主動放棄上市公司控制權,也不會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協助或促使任何第三方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
根據梅安森發佈的2018年業績快報顯示,去年梅安森實現營業總收入2.31億元,同比下降19.75%;實現利潤總額1505.88萬元,同比下降61.3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58.05萬元,同比下降74.82%。
市場人士認為,對於經營業績還在不斷下滑中的梅安森,此次重組成功的需求十分迫切。
對此,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解釋,“也許是因為交易對手雙方自己認為自己不具有關聯一致行動的可能性,就認為別人也會這麼認為,不過也可能是原本想以模糊手法矇混過關。不過,是不是構成借殼,仍然還要看實際運作中是否發生實際控制權轉移。”
《證券日報》記者就“為何梅安森之前沒有想到可能存在的這種情況,從而事先出具承諾函避免交易所問詢的發生?”等問題向梅安森發送了採訪函,但截至發稿,梅安森暫未回復。
(責任編輯: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