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午,銀河生物發佈關於公司與控股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的通知暨風險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因公司、銀河集團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和銀河集團進行立案調查。
銀河生物方面表示:若公司因此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違規行為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暫停上市的風險。
控股股東股份已全部被輪候凍結
官網顯示,銀河生物創建於1993年,于1998年在深交所主機板上市,是銀河集團旗下兩家上市公司之一。
銀河生物主要業務涵蓋生物醫藥、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電子元器件、科技服務業等領域,其中生物醫藥領域將是公司未來五年重點發展的産業方向,而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電子元器件等領域是公司傳統的主營業務,其成熟的客戶群體、穩定的業務收入將為公司産業調整和升級提供基礎與條件。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之前,作為銀河生物的控股股東,銀河集團所持有的銀河生物的全部股份已經被輪候凍結。
根據銀河生物于2018年12月19日發佈的公告可知,截至本公告日,銀河集團持有銀河生物517612967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份401169406股)股份,銀河集團持有的銀河生物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
輪候機關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輪候期限為36個月。截至目前,關於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全部凍結事宜,銀河生物沒有披露最新進展公告。
銀河生物方面表示:公司與銀河集團為不同主體,公司在資産、業務、人員等方面與控股股東均保持一定獨立性,銀河集團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輪候凍結,暫不會對公司生産經營産生直接重大影響;銀河集團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輪候凍結暫未對公司的控制權産生重大影響,銀河集團仍是公司的控股股東,但若控股股東輪候凍結股份被司法處置,則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曾因虛增收入被證監會處罰
在梳理資料過程中,新京報記者發現,銀河生物曾因虛增收入被證監會處罰,彼時,銀河生物的證券簡稱還是銀河科技。
2011年6月10日,銀河科技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達的[2011]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已于2006年8月17日將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事項予以披露,公告編號:2006-34),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立案調查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該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是針對銀河科技2004年、2005 年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對部分時任職務的有關人員及公司給予相應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認定的違法事實為:銀河科技虛增2004年度銷售收入17942.70萬元,利潤6931.87萬元;銀河科技虛增2005年度銷售收入3475.76萬元,利潤795.16萬元;銀河科技隱瞞關聯方資金往來事項等等。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原《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銀河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潘琦、姚國平、王國生、龍曉榮、徐宏軍、賴永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顧勇彪、黃巨芳、林慶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鄧樂平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納鵬傑、劉志彪、陳世福、梅生偉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對郭正確給予警告。
(責任編輯: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