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證監會發佈《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減持新規),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出臺了完善減持制度的專門規則。
6月份A股本月共有103支股票解禁,共解禁100.00億股,當前解禁市值為1305.41億元,這其中就有雷士照明創始人吳長江所持有的1.3億股德豪潤達(4.480, 0.00, 0.00%)(002005.SZ)限售股,將於6月17日流通解禁。
吳長江持有的1.3億限售股今年3月16日已為周大福(01929.HK)旗下的兩家公司以7.41億元底價拍下,由於案情程式複雜,兩個多月仍沒有過戶。
當時,德豪潤達限售股成交價格5.7元/股,而德豪潤達最新股價為4.48元/股,周大福擬持有的1.3億股德豪潤達,已賬面浮虧1.586億元。業內人士指出,周大福將被動成為德豪潤達長線投資者。
從浮盈5590萬元
到巨虧逾億
吳長江所持有的1.3億股德豪潤達限售股為2014年參與德豪潤達定向增發時獲得的,定增價格為5.86元/股,鎖定期為三年,今年6月17日解禁流通。
這1.3億股德豪潤達限售股今年2月13日首次拍賣流拍,3月16月,再次在淘寶拍賣平臺閒魚上競拍。最終周大福旗下的兩家公司拍下。
本次拍賣的1.3億股限售股依然被分成兩個標的,分別為0.58億股和0.72億股,各自作價3.29億元和4.12億元,總價為7.41億元,所對應的每股5.7元,比首次拍賣的起始價6元降低了5%。
兩名買家均是吳長江的債主,分別是西藏林芝匯福投資有限公司和新世界(10.940, -0.13,-1.17%)策略(北京)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的背後金主,均為周大福(01929.HK)。
早在2014年5月,周大福創始人、香港商界傳奇鄭裕彤尚在的時候,吳長江分別向周大福間接控制的這兩家公司借款2.5億元及2.0億元,借款期限為3個月,年利率為20%。兩筆借款所質押的德豪潤達股票分別為7222.22萬股和5777.78萬股,這也與此次股權拍賣的兩份標的相對應。由於近三年過去,吳長江仍未還款付息,其質押的股權也被申請廣東省珠海市法院司法拍賣。此次拍賣所得的款項將用於償債,“彤叔”已經仙去,還款時的實際掌門人也成了鄭裕彤長孫鄭志剛。
德豪潤達限售股拍賣成交價為5.7元/股,當天德豪潤達股價為6.13元,周大福賬面浮盈5590萬元,不過,隨著市場低迷,德豪潤達最新股價為4.48元/股,下跌26.92%,周大福擬持有的1.3億股德豪潤達,已經賬面浮虧1.586億元。
法院拍賣前
已提示過戶風險
不過,兩個多月過去了,德豪潤達的公告,均沒有此次拍賣的後續消息,德豪潤達今年一季報股東名冊上,吳長江仍以1.3億股名列第二大股東。
5月26日,重慶商報—上游財經記者致電德豪潤達,德豪潤達有關人士稱,不清楚買家方面的過戶情況,但吳長江所持有的1.3億股德豪潤達限售股涉及案情較複雜,被多個法院凍結和輪候凍結,可能沒這麼容易。如果完成過戶,由於是超過5%的股權變動(吳長江持股佔德豪潤達9.31%),將發佈簡式權益變動書。
3月16月拍賣公告顯示,法院表示,對拍賣標的能否辦理過戶手續以及辦理時間等情況,請競買人在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了解諮詢確認,因標的物存在其他原因等不能或者延遲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過戶造成的費用增加的後果自負,法院僅出具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對標的物的過戶不作任何承諾。
會不會因為股價下跌,周大福不要了?有業內人士指出,周大福旗下兩公司繳納的拍賣保證金,只有拍賣底價7.41億元的5%,即3705萬元,如果放棄繳納成交款,損失3705萬元拍賣保證金,比7.41億元拿下1.3億股德豪潤達,浮虧1.586億元划算。
不過,一位拍賣公司人士稱,其實作為申請執行人的周大福旗下的西藏林芝匯福投資有限公司和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應該會向法院申請,以1.3億股德豪潤達股票抵債權,從而不一定要繳納全部7.41億元成交價款,因此,可能還是過戶環節方面需要解決相關障礙。
被動成德豪潤達
長線投資者
按照3月16日德豪潤達股權拍賣公告,如果本次拍賣流拍,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執行人有權向本院申請以物抵債。
重慶師範大學教授田盈認為,今年3月,周大福競買德豪潤達股權時,應該沒有充分預判股價未來的下跌以及證監會如今的減持新規出臺,因此,參與了競買。
如果德豪潤達1.3億股今年6月17日解禁後,且經過努力終於過戶到周大福兩家企業,將受證監會實施的減持新規約束,如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在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這樣,如果德豪潤達股價繼續低迷,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周大福這兩家企業將被迫成為德豪潤達的長線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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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江狀告返還雷士照明
股份案仍在審理階段
今年4月28日,德豪潤達發佈的2017年一季報顯示,吳長江于2016年8月向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法院起訴德豪潤達、雷士照明,並追加NVC Inc.為第三人。
吳長江稱其與相關被告于2012年簽署了《合作協議》,該《合作協議》主要就推動公司與雷士照明整體戰略合作及規劃達成初步意向,現吳長江主張該合同無效,基於該合同原被告雙方取得的財産應當以返還,即原告吳長江名下所持有公司股份13000萬股,應依法返還公司所有,德豪潤達子公司德豪香港所持有的雷士照明股份58742.90萬股,應依法返還原告吳長江所有。
同時,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因前述協議無效導致的借款利息損失等580萬元並承擔該案訴訟費。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法院于2016年8月受理該案件,德豪潤達已于2016年9月對該案管轄權提出異議。截止本報告披露日,案件處於管轄權異議審理階段。
(責任編輯:毛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