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 敏
因存在未依法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公司高管內幕交易等行為,益盛藥業及相關責任人今年相繼收到了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深交所的紀律處分決定。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前董秘李鐵軍接到了1808.23萬元的罰單。
除了處罰外,益盛藥業還將面臨投資者的訴訟賠償,《證券日報》記者從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處了解到,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均可要求賠償。
披露資訊存在虛假記載
益盛藥業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16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2017年2月17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4月21日,益盛藥業收到深交所發來的《關於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
據了解,1998年底1999年初,益盛藥業的前身集安制藥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吸收王玉勝、尚書媛、劉建明、王斌等10人為新股東,註冊資本由129.4萬元增加到1200萬元。此次增資過程中,王玉勝、尚書媛、劉建明、王斌等4人受託為畢建濤、衛巍、張錦、周永平等556 人持有410.7557萬股,後經多次轉增,至2011年公司上市後第一次送股時,上述4人受託持股達5662.76萬股。
益盛藥業未在招股説明書、歷次的定期報告及其他公告中披露上述事實及相關資訊,未真實披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持股情況,也未真實披露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前十名股東的持股情況及變化情況等。
深交所認為益盛藥業、公司董事長張益勝、時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李鐵軍等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對益盛藥業、董事長張益勝、時任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李鐵軍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等等。
據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益盛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張益勝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李鐵軍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等等。此外,公司董秘李鐵軍因內幕交易接到證監會1808.23萬元的罰單。
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厲健律師表示,益盛藥業被證監會頂格處罰,充分表明違法情節之嚴重,但區區六十萬元罰金,根本不足以懲戒其違法行為,受損投資者依法索賠才是硬道理。按照規定,本案將由長春中院管轄。
“目前,我們正在徵集益盛藥業投資者索賠,陸續有一些股民來電諮詢、提供資料,擬分批起訴。根據司法解釋,索賠條件暫定為: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盤之前任何時間買入益盛藥業股票,並在2015年12月28日中午收盤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益盛藥業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提起索賠。”厲健表示。
除了面對投資者索賠外,益盛藥業自身的發展也面臨著壓力。
據同花順數據顯示,益盛藥業2015年業績出現大幅下跌。2015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1959.81萬元,同比增長4.02%,實現利潤總額1534.80萬元,同比下降86.08%,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91.15萬元,同比下降88.68%。公司主要針劑品種生脈注射液、清開靈注射液因受招標情況的影響,導致銷售收入較2014年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2016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3901.26萬元,同比增長14.57%;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19.44萬元,同比增長20.92%。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凈利潤為虧損403萬元。
(責任編輯:馬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