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斯會
自證監會主席劉士余痛批高送轉亂象,並釋放出明確的監管信號後,不少上市公司就高送轉方案收到了交易所的問詢函,中國武夷就是其中一家。
4月17日晚間,中國武夷發佈了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主要涉及五個方面問題,例如公司5%以上股東及董監高在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前6個月內沒有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籌劃過程、在利潤分配方案披露前三個月投資者調研的詳細情況等。
中國武夷表示,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前三個月內無投資者實地調研,並且相關主體還出具了明確的不減持書面承諾。不過,相比其他上市公司在監管重壓下修改利潤分配方案不同,根據中國武夷發佈的更新後的年報資訊顯示,公司仍擬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含稅)、轉增10股。
4月11日,中國武夷發佈更新後的年報顯示,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25.71億元,同比增長6.73%;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20億元,同比增長72.90%。並且仍堅持4月7日發佈的高送轉方案。
中國武夷董事會表示,鋻於公司股本不足5億股,規模偏小,不利於公司拓展國際業務,公司資本公積金與未分配利潤金額較高,結合公司經營狀況、盈利水準,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司正常運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對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提出建議。
中國武夷同時表示,報告期內公司減持惠泉啤酒股票收益約1.26億元,已在非經常性損益扣除,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89億元。公司近年業績逐年增長,經營能力穩健,財務狀況良好,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充分考慮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訴求,有利於廣大投資者參與和分享公司發展的經營成果,體現了公司積極回報股東的原則,與公司目前情況匹配。
儘管如此,公司仍收到交易所問詢函,要求中國武夷補充明公司5%以上股東及董監高是否存在認購公司定向增發股份、參與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等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之外其他形式的持股變動。
公司回復稱,除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以現金44084.11萬元認購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2711.20萬股外,公司5%以上股東及董監高不存在其他認購公司定向增發股份、參與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等。
深交所要求公司第二大股東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能源集團”)明確未來六個月內是否減持公司股票,中國武夷回復稱,公司已經向第二大股東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轉達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關注。2017年4月14日公司收到能源集團《減持計劃告知函》,擬於2017年7月1日到12月31日減持公司股票不超過999.60萬股(約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2%)。
公告還顯示,中國武夷5%以上股東福建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董監高(副董事長林群、監事劉忠毅和董秘林金鑄持有公司股票,其他人員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後6個月內不存在減持計劃。深交所要求相關主體出具明確的不減持書面承諾。
中國武夷回應稱,副董事長林群、監事劉忠毅和董秘林金鑄分別於2017年4月13日出具《承諾函》,均承諾在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披露之日起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票。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