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數熔斷機制2016年起實施
- 發佈時間:2015-12-31 02:09:3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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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發佈指數熔斷相關規定,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實施指數熔斷機制是進一步完善我國證券期貨市場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 點評
深交所綜合研究所所長 何傑:熔斷機制在許多國家市場實施,是一種防範系統性風險的有效手段,已在業界討論多年,指數熔斷機制的推出,對於防範系統性風險,將發揮關鍵作用。
國家外管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 管濤:指數熔斷機制是健全資本市場平穩運作的機制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劉俊海:吃一塹,長一智。6月下旬以來的A股市場大幅異常波動與缺乏穩定二級市場的具體制度設計有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就是亡羊補牢的措施之一。與指數熔斷機制相關,建議建立健全股災或者股市緊急狀態的應急制度,包括股災的分級、識別、預防、預警、處置程式、處置措施和應急保障措施等。要健全資本市場失靈的判斷機制,明確資本市場失靈的認定條件與程式。要把判斷資本市場失靈的條件與程式納入陽光透明的法治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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