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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關於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補充説明

  • 發佈時間:2015-11-21 00:13:38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公司管理人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為了使廣大投資者較為全面了解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二重重裝”或“公司”)重整工作,有利於理解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公告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管理人就重整相關事項説明如下:

  一、關於二重重裝的資産負債情況

  截至2015年11月15日債權申報期滿,共有1678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金額合計約184.88億元,其中擔保債權申報金額約17.05億元,普通債權申報金額約167.83億元。

  二重重裝資産主要由貨幣資金、可供出售金融資産、在建工程、無形資産、固定資産、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構成,其中固定資産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等。根據《資産評估報告》,以2015年9月21日為評估基準日,二重重裝資産快速變現評估值總額約為66.71億元。

  在模擬二重重裝破産清算狀態下,假定二重重裝全部資産能夠按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産評估報告》確定的評估價值實際變現,則其資産變現款在扣除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並清償擔保債權、稅收債權後,剩餘部分向普通債權人進行分配,則普通債權所能獲得的清償比例約為17.38%。

  二、關於二重重裝的經營方案

  為使二重重裝徹底恢復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健康和可持續發展軌道,公司管理層在深入分析調查行業及市場狀況的基礎上,結合二重重裝實際情況,擬定經營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 加快轉型升級

  公司制訂了産品及市場開發三年規劃。公司將有效鞏固成套裝備、大型鑄鍛件、高端傳動件等傳統優勢業務,大力拓展核電和石化、煤化工裝備等新興業務。借助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機集團”)科研力量,加大研發投入,圍繞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業,力爭儘快在軌道交通、海洋工程、油氣資源開採利用、節能環保等為代表的新興産業領域形成科技成果,並納入企業長線産品佈局,有效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培育新的增長點。

  (二) 提升運作品質

  公司從經營訂貨、産品銷售、售後服務和賬款催收等方面,強化行銷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千方百計爭搶訂單。抓好國內新市場的開發,不斷提高系統解決方案服務能力;深化與國機集團兄弟企業的業務協同,加大國際市場及工程總包市場的開拓。把提高品質、提高履約能力、降低成本作為企業生存的基礎。以保證産品品質為目標,全面開展品質提升活動;以提高合同完成率為目標,實施交貨期提升方案;以有效控制産品成本為重點,實施成本管理提升方案。通過努力,促進公司收入規模、盈利水準止滑回升。

  (三) 改善體制機制

  公司重建業務運營模式,圍繞做精做強主業,構建技術、市場、製造一體化的經營業務單元,更好地適應市場發展需要,激發獨立市場主體的活力和競爭力。聚焦核心競爭力,優化資源配置,分離和外包非核心業務,對一些市場替代性強的製造業務實施改制剝離。在深化國企改革政策的引導下,圍繞做活做優輔業,積極對從事物流運輸等相關生産性服務業務的子公司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 處置低效資産

  在國機集團的支援下,公司將積極盤活存量資産,加快低效無效資産清理處置力度,減輕運營包袱,提高投資效益。

  (五) 與國機集團所屬企業進行板塊資源整合

  二重重裝的優勢在於成套裝備、高端材料及核心零部件、核電及石化重型容器等整合製造,但缺乏設計研發和國際貿易渠道,造成經營模式較為單一,盈利能力不強。國機集團擁有國內重型裝備行業實力最強的科研院所及貿易資源,通過集團內相關資源強強聯合,實現優勢互補、抱團發展,充分發揮二重的技術優勢和産品優勢。

  (六)重新上市安排

  公司當前的工作重心仍是通過各項改革措施和經營發展計劃的實施,實現公司持續經營並力爭儘早具備持續盈利能力。公司在具備重新上市條件的前提下,將積極爭取重新上市。

  三、關於轉增和讓渡部分的用途

  轉增和讓渡股份用於按照重整計劃規定清償部分金融債權,抵償價格為5.29元/股,共計抵償約100.32億元。

  四、關於出資人組會議表決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以下簡稱“《破産法》”)規定,重整計劃草案涉及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的,需設立出資人組對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進行表決。因此,出資人組會議是重整程式中的一個特殊會議,僅對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進行表決。

  《破産法》未對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標準進行明確規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3修正)》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與會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即視為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參加會議的有表決權的股東所持二重重裝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投票表決時,同一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路投票方式中的一種方式,不能重復投票。同一股東出現重復投票的,無論採取何種投票方式,均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五、關於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更正

  《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中“二重重裝總股本由229,344.95萬股增至331,622.14萬股”,更正為“增至331,632.80萬股”。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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