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宗證券市場操縱案將被罰 罰沒款金額超20億元
- 發佈時間:2015-10-24 07:31:3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書海
本報北京10月23日訊 記者周琳 曹力水報道: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今天中國證監會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該會對“證監法網”第七批專項行動中的12宗操縱證券市場案件調查、審理完畢,這些案件已進入告知程式。
12宗操縱案件主要發生在股市異常波動期間,包括5種類型:第一類為3宗操縱ETF案件。第二類為2宗利用融券機制操縱市場案件。第三類為1宗境外企業利用QFII操縱B基金案件,係某境外企業涉嫌操縱“銀華恒生H股B”價格案。第四類為1宗特定時間段操縱案件。第五類為5宗採取混合方式操縱案件。
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擬對上述違法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金額總計超過20億元。
鄧舸表示,操縱市場行為通過不正當手段,營造虛假的市場供求關係和證券期貨價格,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既扭曲了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破壞了市場秩序,又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證監會將繼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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