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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11宗涉嫌違法減持案件集體聽證

  • 發佈時間:2015-10-10 11:46:06  來源:新華網  作者:賈壯  責任編輯:李春暉

  從昨日開始,中國證監會連續兩日對11宗涉嫌違法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案件舉行聽證會。此次聽證與以往有兩點不同:一是聽證會全程向媒體公開,二是首次集中和大規模舉行。

  此次公開聽證的11宗涉嫌違法減持案件分別是:丹邦投資涉嫌違法減持“丹邦科技”案,郭洪生涉嫌違法減持“藍英裝備”案,王傳華涉嫌違法減持“陽谷華泰”案,中航投資涉嫌違法減持“中航黑豹”案,王海鵬、王治軍涉嫌違法減持“美盈森”案,張田涉嫌違法減持“金信諾”案,王明旺涉嫌違法減持“欣旺達”案,天津中商聯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違法減持“津勸業”案,華仁世紀集團涉嫌違法減持“華仁藥業”案,東兆長泰涉嫌違法減持“涪陵榨菜”案,寧波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違法減持“維科精華”案。

  前期,證監會對持股5%以上股東、一致行動人和實際控制人違法減持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此次聽證的案件均為執法行動中涉及的案件。關於行政處罰適用法律和量罰尺度的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此前曾作出解釋。

  第一,違法行為的認定方面,嚴格按照《證券法》第38條、第86條的規定,對持股5%以上股東、一致行動人和實際控制人違規減持過程中涉及的資訊披露、限制期內轉讓股份兩個違法行為均予以認定和合併處罰。

  第二,法人股東違法行為的責任認定方面,嚴格按照《證券法》第193條和第204條的規定,對法人和責任人實行雙罰制。

  第三,裁量幅度上,統一考量違法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對在限制期內違規減持股票的違法主體,按照“違法買賣超比例越多、買賣金額越大,處罰越重”的量罰原則,根據違法減持比例,採取有梯次遞增的量罰尺度,並明確了限期改正的要求。

  證券時報記者從聽證會現場了解到,各聽證案件主要履行了以下幾項程式:聽證主持人詢問案件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證監會就違法減持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和量罰原則統一釋明,由調查人員對案件涉嫌違法事實、法律適用、行政處罰建議等內容進行簡要陳述,當事人對涉嫌違法事實提出申辯意見,由聽證員、調查員對當事人在聽證會上的陳述申辯及當事人已事先提交的書面意見內容進行必要的詢問,當事人提出補充陳述申辯意見等。

  證監會執法人員在聽證會後接受採訪表示,這批案件基本事實都比較清楚,特徵較為類似,均為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法減持等行為,當事人對涉嫌違法事實也基本無異議。為保證行政執法效率、統一執法尺度,證監會採取了集中聽證的方式,對首批11宗涉嫌違法減持案件進行聽證。

  記者在現場觀察到,集中聽證的效率確實較高,部分案件半個小時以內就可以結束聽證,而此前完成一個案件的聽證至少需耗時半天,部分涉案當事人較多的案件,甚至可能需要一到兩天時間才能完成聽證程式。

  上述執法人員表示,聽證環節完成後,證監會執法人員將對當事人申辯理由進行復核,並由證監會最終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他還透露,以後還將根據強化執法效能的需要,選擇適當的案件採取這種集中聽證的方式對案件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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