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超
中國證券業協會24日發佈《證券公司開展場外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試點辦法》。《辦法》明確,證券公司應當以自有資金參與場外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證監會及協會另有規定的除外。證券公司應當制定融入方準入條件並對融入方進行資質審查。
《辦法》要求,證券公司接受質押的標的股權必須為依法可以實現質押權利的股權。證券公司應當與融入方在業務協議中約定回購交易期限;需要展期的,展期後累計的總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辦法》明確,證券公司與融入方開展場外股權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的融資餘額不得超過融資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