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公司不宜高送轉
- 發佈時間:2015-02-07 00:43:19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皮海洲
目前正值上市公司一年一度的利潤分配季。在一些公司接連推出高送轉預案的同時,推出10轉增20股高轉增股本預案的海潤光伏成為市場焦點。
一方面,海潤光伏推出的每10股轉增20股高轉增股本預案,是目前上市公司高送轉比例最高的;另一方面,在推出高轉增股本預案的同時,還推出了三位大股東的減持計劃,令市場質疑其高轉增預案的動機。此外,作為一家推出高轉增預案的公司,其2014年居然預計虧損8億元,這樣的高轉增預案明顯“反常態”。
更為重要的是,在該公司1月30日晚發佈預虧公告之前,也是推出高轉增預案之後,作為公司大股東之一的九潤管業在1月27日-1月28日兩天累計減持7844.88萬股海潤光伏股票,構成內幕交易之嫌。
海潤光伏只是一個典型。實際上,在近年推出高送轉方案的上市公司中,類似于海潤光伏的這種情況並不少見。應該説,一些虧損公司打腫臉皮充胖子,推出高轉增方案,其背後往往隱藏著一些見不得人的目的。因此,加強對這類虧損公司高轉增行為的監管很有必要。只要能夠管住虧損公司高轉增行為,近年來市場上盛行的上市公司高送轉亂象勢必大幅減少,市場環境也將因此而得到凈化。
實際上,業績虧損的上市公司是不宜進行高送轉的。進行高送轉背離了送轉股的初衷。因為就送股來説,是對投資者的一種回報,這種回報要建立在上市公司盈利的基礎上。作為虧損公司來説本來就沒有利潤,何來利潤分配呢?所謂回報投資者只是一句空話。而從轉增股本來説,那也是基於公司發展的一種需要。尤其是高轉增股本對應的應該是上市公司的高成長。而作為一家虧損公司,甚至是連續虧損公司又哪有成長性可言?以海潤光伏為例,2013年公司虧損2.03億元,2014年全年虧損8億元,公司的成長性體現在哪?因此,虧損公司的高送轉背離了送轉股本意。
不僅如此,虧損公司高送轉並不利於公司的發展,甚至會讓公司的財務指標進一步惡化。以海潤光伏為例,截至2014年3季度,該公司的每股凈資産為3.73元,如果實施10轉增20股的高轉增股本方案,公司的凈資産將大幅下降至每股1.24元。基於該公司去年4季度加大虧損的原因,該公司的每股凈資産還會進一步下降到1元附近。
而從市場的角度來説,虧損公司推出高轉增股本預案純粹是一種助漲投機炒作的行為,是背離價值投資理念的。畢竟就高成長公司來説,市場炒作其高送轉題材,還可以認為是看好公司的成長性,看好公司的發展前景。但對於海潤光伏這種公司業績大幅虧損的公司來説,投資者至少短期內看不到公司高成長希望,大股東甚至準備清倉出逃,這也是看不到公司成長希望的結果。因此,海潤光伏這種業績巨虧公司推出高轉增預案,對於市場的炒作來説完全是一種投機行為,是對市場不負責任的行為。
更重要的是,虧損公司推出高轉增預案,其背後通常都涉及內幕交易或利益輸送。正所謂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虧損公司打腫臉皮充胖子當然是有其目的的,不然虧損公司又何必要把自己的臉皮打腫呢?像業績巨虧的海潤光伏推出10轉增20股的高轉增股本預案,明顯有為大股東套現進行保駕護航的嫌疑。尤其是該公司的高轉增預案是由三位有減持意向的大股東提議的,更有“自肥”之嫌。而且該公司高轉增預案的推出搶在業績預虧發佈之前,且作為公司大股東之一的九潤管業還因此大幅減持7844.88萬股,這進一步構成內幕交易之嫌。
因此,管理層有必要限制虧損公司的高送轉行為,規定上市公司高送轉股比例不得超過公司業績的增長幅度。比如業績增長30%的公司,其送轉股的比例不得超過10送轉3股。這樣業績虧損的公司就無法進行高送轉。當然,高送轉是上市公司自主決定的行為,但管理層完全可以出臺一個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指導意見,以規範上市公司的高送轉行為。對於虧損公司堅持推出高送轉股的,則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監高人員詳細説明原因,並承諾承擔相關責任,管理層也可以因此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對象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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