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儀電氣3300萬元未收回
- 發佈時間:2015-01-08 00:31:48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汪珺
華儀電氣1月7日晚間公告,公司原項目經理黃晟存在非法截留公司貨款的嚴重情節,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對黃晟等進行了判決。截至目前,公司累計收回上述貨款1502.71萬元,應收貨款餘額為3304.44萬元。
公告稱,公司原項目經理黃晟在2010年至2011年10月擔任公司項目經理期間,與江蘇博匯紙業有限公司等6家單位簽訂了相關買賣合同,公司累計發貨金額4807.15萬元。2012年底,公司銷售部門發現黃晟經手的工程項目部分貨款回收情況與前期相比存在異常,在與客戶單位聯繫後發現該項目經理存在非法截留公司貨款的嚴重情節,隨後向樂清市公安機關報案,對犯罪嫌疑人黃晟予以批捕。
2014年6月16日、2014年9月18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黃晟進行判決。判決被告人黃晟犯票據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産。截至目前,該案件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也已逮捕在押,其案件尚在刑事訴訟階段。
華儀電氣表示,公司目前正積極協助司法機關追討黃晟個人及其他同案人員的相關財産。此外,公司針對該事項的民事訴訟材料及證據正在收集當中,將儘快對相關涉案人員及單位提起民事訴訟,力爭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截至目前,公司尚無法判斷該事項可能對公司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金額。本著審慎原則,截至2013年末,已對上述應收賬款累計計提了2451.69萬元壞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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