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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適應經濟發展的草根金融體系

  • 發佈時間:2014-12-06 02:31:29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劉克崮

  以小微企業、個體戶和農戶為主體的草根經濟體融資難是我國經濟發展的熱點和難點問題。近些年,狀況雖有所改善,但始終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主要原因是我國現行金融體系結構失衡,難以適應千千萬萬小微企業、個體戶、農戶和城鄉自業者等草根經濟體的融資需求。因此,必須構建和發展與之相適應的草根金融體系,促進草根經濟發展和城鄉就業。

  建設適應草根經濟體發展需要和融資特點的草根金融體系,必須按照5個新理念來謀劃和推動5個方面的分支體系建設。5個新理念分別是:金融機構分大小,隊伍專業化;金融技術分類型,産品多樣化;金融監管分層次,監督法制化;金融基礎分普特,服務社會化;國家支援分本末,政策規範化。按照這5個新理念,創新構建5個新的分支體系:一是,數量眾多的草根機構體系,分為存款類、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3大類,包括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郵儲銀行、村鎮銀行、社區銀行、小貸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以及合作金融、民間借貸等18個方面。二是,創新多樣的、有別於傳統金融的新型草根金融技術,包括民間借貸技術、小組聯保技術、個人信用技術和評分技術(含大數據)。三是,中央與地方分工協作的分層金融監管體系,包括三個方面:中央管大中金融,地方管小微金融;中央管全國金融,地方管區域金融;中央管公眾類金融,地方管非公眾類金融。四是,公平規範的政策法規體系,包括準入政策、貨幣政策、補貼政策、稅收政策及監管政策等。五是,全面高效的基礎服務體系,包括統一的會計統計制度、評級機構、徵信系統、IT(資訊技術)支援、批發供資機構、技術管理諮詢和人員培訓等服務。

  小額信貸作為全世界廣泛採用的微金融形式,運用新型信用技術與傳統抵押相結合的方法,其業務額度小、期限短、決策快、適用性強、覆蓋面廣、操作簡便,比較適應草根經濟體融資額度小、筆數多、週期短、需求急、抵押物和財會報表缺失等特點,可以成為草根金融的主要技術産品之一。

  批量化、制度化地運作小額信貸始於20世紀70年代尤努斯孟加拉鄉村銀行的探索,近一、二十年來,在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乃至世界範圍內得到了迅猛發展,並漸趨規範化和專業化,基本形成了體系。其間,涌現出很多成功的專業小額信貸機構,最為矚目的除孟加拉鄉村銀行外,還有印尼的人民銀行和美國的富國銀行等。在國家層面上,孟加拉和印尼通過加強機構和技術體系、監管和政策體系建設,大力推動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初步形成了國家層面的整體草根金融體系。

  中國的小額信貸行業在長期的艱苦探索中逐漸走向成熟。從1993年開始,杜曉山將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引入中國,在農村貧困地區開展小額信貸項目。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在江西婺源農信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試點工作,拉開了農村信用社助推小額信貸業務的序幕。2005年,人民銀行的吳曉靈在國內推行小貸公司試點工作。同年,在陳元、劉克崮與王君的共同推動下,國家開發銀行與世界銀行、德意志復興銀行和德國IPC微貸款諮詢公司合作,開國內“批發機構+零售銀行”規模化微貸合作模式之先河,指導並推動包頭、台州、大慶和九江等地的12家城商行和農商行採用現場調查、無抵押、無擔保的個人信用技術,發放了總額高達數十億、單筆均數萬元的微貸款。2006年,國家開發銀行又與段應碧領導的中國扶貧基金會合作,在我國貧困農村成功探索了單筆均數千元的商業可持續扶貧微貸款模式。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支援下,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指導意見,推動包括小額信貸、微貸款在內的草根金融得到迅猛發展。據保守估計,我國草根金融機構數量已達兩萬多家,業務量高達20萬億元,眾多草根經濟體獲益。

  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目前草根金融還存在很多問題,應儘快解決,主要有以下5個問題。

  第一,機構總量較少,定位不夠清晰,導致對草根經濟體覆蓋不足。如前所述,經過多年努力,我國中型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基本解決,小企業的融資狀況有明顯好轉,但微企業及更小經濟體融資難的狀況仍較為嚴重。粗略估計,針對小企業,銀行類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覆蓋了20%;針對微企業,存款類金融機構覆蓋面僅為2%,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覆蓋面約10%,民間金融覆蓋一小部分;針對個體戶,兩類金融機構合計覆蓋3%左右,民間金融覆蓋稍多,在20%左右;對農戶,大中金融機構幾乎沒有覆蓋,小型存款類金融機構如農信社、郵儲銀行分支機構和村鎮銀行覆蓋了極少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各類民間金融實際成為農戶的融資供應主體。因此,要“兩條腿走路”,即在增加現有草根金融機構數量、增強其能力的基礎上,繼續探索建立新型草根金融機構,包括微企業銀行、社區銀行(中型社區)、鄉村銀行、新型農村合作機構、微企業貸款公司和微小貸款公司等,擴大和增加對草根經濟體的覆蓋面和覆蓋深度。

  第二,採用新技術的草根金融業務佔比不高。目前,在眾多草根金融機構的業務中,使用適應草根經濟體融資需求特點的無抵押、無擔保等新型金融技術發放貸款的比重還很低,需要加大對已經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推廣力度,並探索開發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小額信貸和草根金融技術。

  第三,對雙層金融監管的認識尚不統一,推進較慢。從2009年開始,我就提出建設中國草根金融體系的意見,並著力推動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能的合理劃分,向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領導和部門提交了雙層金融監管的具體方案。令人高興的是,在高層領導的重視、推動和各方共同研究、提升下,雙層金融監管的核心理念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採納。《決定》明確提出,要“落實金融監管改革措施和穩健標準,完善監管協調機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作為落實《決定》的重要舉措,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國務院就於今年8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的意見》(國發〔2014〕30號)。我們應按照中央指引的方向和框架性的指導意見,儘快統一認識,落實中央部署。

  第四,草根金融相關政策比較分散,公平性、普遍性和針對性不足。這需要相關部門進行綜合性調研,了解和梳理現行政策,堅持合理的,清理和調整不合理的,補充空白的和不足的,以形成公平、規範、多元、系統、高效的草根金融政策體系。

  第五,草根金融機構運作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尚處於起步階段。從總體上看,我國還沒有形成服務於各層各類草根金融機構的區域性、全國性體系和網路。特別是省級金融管理部門,無論在會計統計制度、評級體系、徵信系統、IT服務,還是在批發供資、技術管理諮詢和人員培訓等方面,都要加強規劃、迅速落實,為草根金融機構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我認為,在發展小額信貸、建設草根金融體系的工作中,應注意以下4個問題。

  第一,牢牢把握小額信貸和草根金融的根本方向。小額信貸和草根金融要堅持服務於實體經濟,實施差異化的金融監管,在準入、財稅與貨幣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援,為其提供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需要強調的是,小額信貸和草根金融具有活躍經濟、促進就業、穩定社會的顯著作用,帶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主導和推動作用。政府在縱向上應合理分工,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引導小額信貸和草根金融機構支援有需求的經濟實體;在橫向上,正確處理發展與風險的關係,調節金融市場的供求關係,平衡投資、融資參與各方的利益關係,充分激發草根金融機構的活力,為草根經濟體服務。

  第二,虛心學習國際經驗。目前,世界上已經有相當多國家正在悉心探索、全面推進小微金融發展。我國規模化的探索始於2005年,比國際上最先起步的幾個國家晚了20多年。在學習、比較和研究中,我們要講“世界語”,説“普通話”,要深刻領會國際經驗,充分掌握小額信貸和微貸的國際通行標準。國際通行的小額貸款和微貸標準是單筆額度小于該國每人平均GDP (國內生産總值)的2.5倍,數額較小的如孟加拉,單筆平均額度只有數百、數千元人民幣;中等水準的是印尼、拉美國家,大約為1萬-3萬元人民幣;較高的是中亞和東歐國家,約為3萬-5萬元人民幣。我國只有農村扶貧類小額貸款單筆均價為一兩萬元、中小商業銀行發放的低於十萬元的貸款符合這一標準。當前,大中(或小微)銀行中小企業專營機構單筆均貸款多在2000萬元以上,主要服務對像是中型企業或實力較強的小企業。它們在統計中絕對數額較大,雖然基本解決了中型企業的融資問題,緩解了小企業的融資難,但主要的服務對象並不是草根經濟體。

  第三,勇於實踐,大膽創新。特別是對於阻礙小額信貸和草根金融發展的疑難問題,要敢想、敢闖、勇於嘗試,通過創新機構形式和放款技術解決。要悉心探索與中國文化和實體經濟相適應的新型草根金融技術;推行具有中國特色的草根金融雙層監管體系;加大現有政策調整、整合力度;立足我國現實,深挖市場潛力,創設完備的草根金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

  第四,交流經驗,總結提高。對小額信貸實踐規律的提煉、概括,世界各國整體上都比較欠缺,我國更加薄弱。“一行三會”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應積極推進此項工作,包括建立行業協會,創造條件加強草根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交流,總結規律、提煉理論、形成制度,進而調整、改進、完善政策法規,以提高工作品質、降低風險、事半功倍、提高水準。(作者為中國小額信貸機構聯席會會長)

  書名:《小額信貸:網際網路微金融時代》

  作者:宜信 北京聯辦財經研究院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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