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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手清算業務將密集上線

  • 發佈時間:2014-09-26 00:31:19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黃淑慧

  “今年10月底,外匯遠期、掉期的中央對手清算業務即將上線,未來兩年內上海清算所每2-3個月就將推出一款産品的中央對手清算業務。”9月25日,上海清算所董事長許臻在由上海清算所、CCP12(全球中央對手方協會)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聯合舉辦的“危機後場外市場改革深化與機制創新”國際研討會上透露。

  據悉,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如何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發展OTC衍生品市場成為一個國際課題。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在提升場外市場透明度、防範場外市場系統性風險上的重要價值得到充分認可,中國在實踐中也正計劃密集推出中央對手清算業務。

  金融危機之後再反思

  本次國際研討會的召開,正值2009年9月二十國集團(G20)匹茲堡峰會提出危機後國際場外市場改革目標體系五週年。峰會提出,推行標準化産品;對標準化衍生品合同實行集中清算,並對非集中清算的衍生品設立更高的資本要求;推進交易所/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所有標準化的OTC衍生品都應通過交易所或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所有的OTC衍生品合同都應向交易所資訊庫報告,從而為監管者、市場參與者和公眾提供資訊,提高OTC市場透明度。

  由於這一系列舉措針對的正是2008年金融危機暴露出衍生品OTC市場的制度性缺陷。以雷曼兄弟信用為標的物的CDS為例,當年合約規模高達4000億美元,其被拍賣處置時,價格下挫至僅剩9%。但實際上軋差之後的實際規模只有60億美元,由於OTC交易數據的缺失和分割,一定程度上對危機的發展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危機之後,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得到了國際認同。一般認為,中央對手清算制度是指清算所介入金融合約交易的對手方之間,成為買方的賣方、賣方的買方,從而使合約買賣雙方的對手都被替換成了作為中央對手方的清算所。建立統一的中央對手清算平臺,有利於監管機構及時有效獲取市場交易清算基礎數據,加強監測、分析,及時防範和化解場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市場系統性風險,提高監管效率。

  中央對手清算業務將密集上線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宣昌能在論壇上表示,我國衍生品OTC市場發展相對較晚,但起點較高,後發優勢明顯,利率、外匯等互換産品推出之初就實現了電子平臺交易,OTC市場主要集中在有組織的交易的平臺,監管部門掌握市場總體數據,並於2009年成立上海清算所,這是全球第二家、亞洲第一家成立的OTC清算機構。

  許臻介紹説,中國在場外衍生品起步階段,就同步考慮了中央對手方清算安排,在這個領域中國嚴格按照國際標準行事。今年7月,上海清算所正式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中央對手方清算代理業務;8月,又推出國內首批場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清算業務——人民幣鐵礦石掉期和人民幣動力煤掉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

  宣昌能進一步表示,下一步,將按照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理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運營機構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統一監管框架。隨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逐步完善,需進一步發展合格投資者,以共同促進衍生品OTC市場的發展。其中,要建立相對統一的合格投資者標準,打破行業和市場分割,促進參與主體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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